胡业勋 王彦博



〔摘要〕法治化作为新时代社区治理的基本方略,是使社区治理工作顺应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法治逻辑,进而形成合作共治的良治模式。当前民族地区社区治理在传统“问题回应型”的社区治理模式下,法治治理的被动化与工具化倾向凸显,法治路径也囿于强化规范供给回应治理规则贫困,尚未契合民族地区社区法治土壤的差异与迥殊。民族地区社区治理的法治化,要回归治理策略上的“对症下药”,治理范式上以“政府职能转变”和“公民参与拓展”为依归,治理架构上以法治化的“价值理性”、“工具理性”以及“内容理性”为取向,构建出结构合理、内容完备的社区治理法治化体系。
〔关键词〕民族地区;社区治理;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4-0041-08
一、问题缘起:民族地区社区治理的特殊性和一般性审视
社区治理法治化作为新时代社区治理的基本方略,集手段、内容和目标多位于一体〔1〕,是推动治理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的关键依托和基础保障。民族地区社区治理作为特殊场域下的区域治理〔2〕,复合着独特分殊和普遍仿效双重样态的治理谱系,法治化的延展进路正是顺应特质和规律二维合一的有效程式。在内涵上,社区治理法治化是以控制社区公权力为重点,以保障社区居民基本权利为核心,通过实体与程序机制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构建软硬法治体系,培育社区社会公共性,进而确保社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把社区的各项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实现合作共治的善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