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山
2021年7月11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使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基层公共服务精准高效,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意见》指出:在此基础上力争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优势充分展现。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部教授王静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意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构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统一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对基层治理有许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如: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社區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为民的事没有小事,要把群众大大小小的事办好。2020年7月23日,习近平在吉林省考察时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