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目标

2021-08-09 22:16:12郑石桥蔡梦珏
会计之友 2021年16期

郑石桥 蔡梦珏

【关键词】 国有资源委托代理关系; 审计目标;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审计终极目标; 审计直接目标

【中图分类号】 F239.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16-0156-05

一、引言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财务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制度,而审计目标是审计的起点和最终归宿,所以,从理论上厘清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目标是审计制度建构的基础。

现有文献中,只有个别研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的文献涉及到审计目标,总体来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目标的系统化的理论框架尚未形成。本文的贡献在于,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分别探究审计目标,提出一个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目标的理论框架,以深化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目标的认知,并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建构提供理论支撑。

二、文献综述

审计目标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们希望通过审计得到什么”,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目标也不例外。现有文献中,未发现有专门研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目标的文献,个别研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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