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儒
摘要:我国著名教育家包雷鸣曾指出:“音乐素养具体指的是对于音乐的认知、欣赏以及感受能力。”对于中小学生而言,音乐素养并不是简单的唱歌跳舞,而是建立深刻的感知力和审美观,健全独立人格的同时培养其创造美的能力。将培养音乐素养的过程作为综合素质发展的重要一环能够有效地升华中小学生的精神品格,笔者认为音乐素养的提升和培养并不应当仅仅局限于艺术特长生之间,更应该让每一名普通的中小学生在校内一系列艺术活动实践之中加以锻炼,在艺术的熏陶之中增强其对艺术的审美感受和鉴赏能力。
关键词:中小学 音乐素养 探索 实践
中图分类号:J0-05
一、音乐教育审美观对于中小学生音乐素养测评所产生的作用
教育部于1982年发布的《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大纲》之中曾经非常明确地指出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环节,这也是国家最早将音乐教育纳入学生审美教育的一项里程碑式举措。2017年国家重新修订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这其中明确指出审美感知是学生音乐学科素养的核心元素之一。从上述的文件我们可以了解到学校审美教育之于音乐教育和美育的重要性。将以审美作为本质的教育观运用在音乐素养测评体系,贯穿了新课改音乐素养考评。在20世纪90年代部分城市中小学早期音乐素养测评之中,“审美与表现”涵盖范围较广,从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到感受欣赏艺术、自然、科学之美,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音乐素养的测评必须是建立在音乐教育审美观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