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叶盛
最先提出“数字经济”这一概念的是美国学者Don Tapscott,他曾于1996年出版了一本名为The digital economy 的书。1997年日本政府最早对数字经济进行了定义,认为合作交易过程可以无实物转移,在这个系统中电子商务可以不断普及。而我国大约在2016年左右对数字经济的定义是以现代信息技术组成的网络为重要载体,用通信技术提升效率和优化经济结构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更通精简的说法是借助物联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及平台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稳定增长。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增长迅速,占GDP 比重持续走高。根据中国信息化百人会联合埃森哲、国家信息中心等多家机构组成的课题组发布的《2017 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提到,2016年数字经济的总量已达到人民币22.6 万亿,占GDP 的比重为30.3%。根据中国通信信息研究院发布的数字显示,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27.2 万亿元,占GDP 比重为32.9%;2018年已达31.3 万亿元,占GDP 比重为34.8%;2019年达到35.8 万亿元,占GDP比重进一步达到36.2%。
据毕马威预测,到203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预计将达到77%,GDP 贡献中超过153 万亿元会是数字经济。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形成一个新的从感知传输到存储计算,再到反馈执行的完整技术体系,并将各个行业推向智能化。

表 1 2016-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及占GDP 比重情况
“数字化转型”并不是简单地实现信息化建设,而是指借助信息技术对企业的组织、流程等管理模式和生产方式进行重塑,将企业生产经营实体状态下所采集的信息以数字化方式展示,从而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表述企业业务数据流动,实现信息技术与企业业务管理的真正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