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适当放宽、全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入7月,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可能会影响你的车子和钱袋子!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7月1日起施行。以下这些情况,机动车会因排放被召回。
一、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
二、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
三、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
该《规定》明确,机动车生产者或经营者违反相关条款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于7月15日起施行。
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责期限延长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