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艳,张 璐
(池州学院,安徽 池州 247000)
“一带一路”是深化对外开放、实现区域协调共进的重大倡议,提倡经济贸易交流与合作,践行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新理念,为中国开放型经济开启新格局[1]。自“一带一路”新蓝图提出以来,各级政府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部署,以城市发展为基本点,调整产业结构,各省各地区企业开始与境外企业开展经济贸易活动。财税政策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对“一带一路”开放新格局作用重大。安徽省作为内陆大省,拥有临江近海、承东启西的优势地理位置,应抓住发展新机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贸易伙伴国的合作。据统计,2019 年,安徽省实际对外投资136 000 万美元(降低6.1%),其中对“一带一路”周边贸易区域的投资27 000 万美元,上涨45.3 个百分点。同时安徽省相关政府部门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利用优势克服不足,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措施,助力皖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拉弗的税收激励理论认为税率和政府的税收收入只在一定范围内呈正比例关系。超出这个范围的临界值,两者之间呈负相关。从本质上来讲,税收激励就是运用财税手段刺激企业经济活动,以保证企业获取一定的经营收益,可以划分国内生产和对外贸易两种激励形式,其中对外贸易激励实质上是通过税收激励措施鼓励商品出口和对外投资[2]。激励手段包括直接激励措施和间接激励措施(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