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盛晓
【摘 要】目前,部分高校基于巡查和审计之间存在的协同效应,尝试在内部监督体系中建立“巡审联动”机制。Z高校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其实施路径主要包括专业人员交叉、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成果共享;实施中遇到的监督重点不同、工作进度不同、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和沟通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可通过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人员配置和健全联动机制来解决。
【关键词】高校;巡审联动;巡察;审计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高校的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管理难度逐渐增加,这对高校内部监督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7月,党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后,巡视、巡察工作在高校逐渐展开。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该规定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并对审计监督提出了许多新要求。2020年3月,教育部印发了最新修订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规定直接指出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等工作机制。巡察和审计,作为高校内部监督的两种手段,虽存在诸多不同,但仍有一些共通之处。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如何将审计监督与巡察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巡审联动”的协同效应
近年来,党和国家一直倡导健全国家监督体系,增强其协同性和有效性,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就提到“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