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城乡规划立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的责任主体及管理依据,对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水平,指导城建档案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切实保障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本文简要阐述了城乡规划立法背景下城建档案管理的范围和内容的变化,探讨了城乡规划背景下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提出了借力城乡规划立法基础上强化城建档案管理的具体对策措施,对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城乡规划目标的实现等,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城乡规划;城建档案;档案管理
概述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成为指导城乡建设的一部重要法律。2010年3月,广西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第34条明确指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备查”。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环节,并从地方立法的角度,进一步强化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从该《办法》的规定内容可知,城乡规划立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城建档案的责任主体及管理依据,对规范城建档案管理水平,指导城建档案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切实保障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
1 城乡规划立法背景下城建档案管理变化
我国城乡规划立法经历了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分立,逐渐走向了城乡规划立法的统一,在此过程中,城建档案管理的范围和内容都出现了巨大变化,也为做好各个时期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