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君 李宝庆
摘 要
教育惩戒是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但是由于师生主体间性缺失、师生间信任缺乏、师生契约伦理淡漠导致教育惩戒中师生冲突关系的形成,面对教育惩戒中的师生冲突教师应该树立正确学生观尊重学生、健全自身人格感染学生、增强权利意识保护学生等来有效化解师生冲突以维护和谐师生关系。
关键词
教育惩戒 师生关系 师生冲突
师生关系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育教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师生关系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它在以发展为目的的框架关系下形成了师生的身份、角色和与之相符的权利、义务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仅有助于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而且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以及增强学生管理有效性。但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和谐的师生关系有时会产生矛盾和冲突,这种冲突在教育惩戒发生时犹为凸显,严重影响师生关系的和谐。面对师生冲突,教师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而不是激化,因为“冲突既不是一个天然的敌人,也不是固有的坏事,人们既不应该压制它,也不应助长,而应当对冲突加以化解”[1]。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健康的师生关系,才能更有效的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一、教育惩戒中的师生冲突
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则》中明确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