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娜

微信朋友圈一直是“微商”的主战场。在朋友圈常常能看到“微商”发布的各式广告,而售卖那些“物美价廉”的“奢侈品”的朋友们很有可能已经涉嫌犯罪。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在微信朋友圈售卖假包的吴艳等三人批准逮捕。
【案件回顾】
小学毕业的吴艳卖过服装、工艺品和鞋子,但销路不佳,直到接触了卖假包的生意后,发现是个生财之道,便从附近的店里批发来一些假包开始小打小闹地卖。
随着“微商”的兴起,吴艳瞅准微信朋友圈的无限“商机”,着手大干一场。2016年6月,吴娟、吴康二人也加入进来,三人每人出资10万元,以吴康的名义办理了经营箱包和各种小礼品的营业执照。吴艳寻找合作商家及在微信朋友圈拓展客源,吴娟负责微信接单及联系快递发货,吴康负责物流拉货和仓库存放。就这样,三人携手走上了朋友圈卖假包的“淘金路”。
虽然门面店没有摆放这些箱包,但由吴康出面租下的三间单元房内,成百上千件“奢侈品”被满满当当地摆放在了货架上。2021年4月26日,公安机关在上述仓库查获假冒GUCCI、MCM、DIOR、BURBERRY等品牌标识的箱包共计3000余件,经初步审计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
经查,吴艳等人共使用六个微信号在朋友圈发布大量带有假冒注册商标的箱包图片或小视频吸引客源,所售假包的价格都控制在200元以内。进价15元左右的卡包,销售时加上3-5元,进价80-120元的箱包,销售时加上15-20元,快遞费由买方承担,利润控制在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