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丹丹
(乐陵市环境监测站 山东乐陵 253600)
VOCs(挥发性有机物)作为造成臭氧污染以及PM2.5 超标等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危害巨大,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多数VOCs 废气存在毒性,有一定的致癌、致畸性,长期过量吸入会对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务须要切实加强对VOCs 处理技术的研究力度,并及时将研究成果予以推广实践,以最大限度减少VOCs 超标排放对环境、人身造成的影响。
VOCs 的排放源十分复杂,从大类上可分为自然源以及人为源,自然源主要来自于森林火灾、植被排放、野生动物排放等,属于不可控范围;人为源主要包括移动源(交通工具)、工业源以及生活源的排放,生活源主要为装修、油烟、焚烧垃圾及秸秆等。其中,工业源VOCs 的排放量最大,主要来源于石油炼制、化工行业、汽车制造、包装印刷、造纸行业等,各行业所产生的VOCs 污染主要分为苯类、烃类、酯类、醇类、醛类等,是VOCs 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VOCs 成分较为复杂,有特殊气味且多数有恶臭,含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以及致癌性,严重危害着人类的身心健康。除此之外,VOCs 与空气中的颗粒物在特定条件下会生成二次有机气溶胶即SOA,SOA 所含有的芳烃、多氯联苯等有机化合物,是造成雾霾、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因素,不仅会对大气能见度造成影响,而且含有的致畸、致癌性有机物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健康。
(1)吸收法
吸收法主要是通过相似相溶的工作原理,利用性质与VOCs相近的低挥发或不挥发有机溶剂,对湿度>50%的VOCs 气体流进行吸收处理,并对易溶解的组分予以分离,将VOCs 进行回收使溶剂得以再利用。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