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巴特·阿赛那力,海力且木·斯依提,阿依吐尔逊·沙木西
(新疆农业大学管理学院,乌鲁木齐 830052)
草原是广大牧民基本生活、生产和经济来源的重要物质保障,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自然屏障。中国有各类天然草原约3.1亿hm2,约占国土总面积的41.7%[1]。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草原遭遇了不同程度地破坏和退化风险。为了控制草原生态环境恶化,2011年开始在内蒙古、新疆、西藏等8个草原牧区省份实施了第一轮草原生态补偿政策,2012年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黑龙江等5个非主要牧区省份的36个牧区半牧区县[2],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继续加强草原生态建设,从2016年起在13个省份实施第二轮草原生态补偿政策。对于草原生态补偿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草原生态改善情况、牧民对政策的满意度、补偿标准以及对牧民生计和收入的影响等方面[3-7],对草原生态补偿政策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评价研究相对较少;已有研究对内蒙古、甘肃等地研究较多,而对伊犁河谷研究相对较少且不够深入。伊犁河谷作为中国重要的畜牧业基地,科学、系统地评价伊犁河谷草原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对改善当地草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被称为“塞外江南”的伊犁河谷位于新疆西北部,属于新疆荒漠区北疆荒漠亚区,是中国著名的畜牧业区和旅游区。伊犁河谷天然草原面积为349.29万hm2,占伊犁河谷国土面积的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