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沁雯,钱豪英,杨钰凤,孙惠萍,葛婷捷,后晓群,向澜,周剑斌,舒薇
(上海市静安区闸北中心医院,上海 200070)
处方审核是药师日常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保障患者安全合理用药的有效手段。随着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使得药师成为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1]。同时该《规范》对药师的审方能力及对门诊处方的审核、干预也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为了更好地执行、实施该《规范》内容,本研究以我院门诊药房2019年6月至8月和2020年6月至8月期间药师干预的不合理处方为对象进行回顾性分析,将我院门诊审方药师在加强处方审核及不合理处方干预力度前后的数据作对比,现报告如下。
本次研究对象以2019年6月至8月期间我院门诊处方干预记录中录入的不合理处方为对照组,2020年6月至8月我院门诊处方干预记录中录入的不合理处方为观察组,对门诊不合理处方干预的结果进行回顾性分析。
药师以《处方管理办法》[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3]、《新编药物学(第17版)》[4]及相关药品说明书等资料为依据,对处方的规范性与适宜性进行评价,对问题处方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进行干预。并将干预前后不合理处方数、干预成功率按不合理处方类型分布[5]应用Excel进行分类统计。
1.2.1 未成功干预的处方帕累托图分析
对对照组的数据进行整理,以不合理处方类型为横坐标,以未修改处方数为纵坐标绘制直方图,再以累计构成比作为纵坐标绘制折线图[6],两者共同构成帕累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