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鹏
(吉林大学 历史系,吉林 长春 130012)
《尚书》大部分篇章本是商周时期的行政纪录,在秦汉以前以古文字的形式书于竹帛。秦汉以后,《尚书》历经文字的转写隶定,复经历代经师的口耳相传,其间出现字词讹误或注释歧异的现象,是在所难免的。清末以来,随着古文字资料的大量发现,不少学者开始利用古文字资料校释《尚书》,取得了重要成果(1)例如清儒吴大澂利用金文资料指出《尚书·大诰》“宁考”“宁人”“前宁人”“宁王”“宁武”之“宁”当是“文”字的讹误,其校释成果已为今人广泛采用。见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267页。。古文字学家于省吾曾论称:“《尚书》,古籀之书也,不循古籀以求之,徒据后人窜改伪啎错集之迹,奋臆骋辞而强为之解,无当也。”(2)于省吾:《双剑誃尚书新证》,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第54页。其说法有一定道理。笔者在研习甲骨文、金文的过程中,亦发现有关资料有助于《尚书》部分词句的释读与理解,故不揣谫陋,试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考释三则,以求教于方家。
《尚书·盘庚上》云:“凡尔众,其惟致告。”(3)孔颖达:《尚书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页。关于“凡尔众”的“凡”字,伪孔安国传、唐代孔颖达疏乃至清儒所作注疏中均缺乏专门的考释。当代专家例如顾颉刚、刘起釪等先生释为“凡,所有”(4)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948页。,屈万里则将该句整体译作:“凡是你们众人。”(5)屈万里:《尚书今注今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