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旭鑫,欧 珠,史二丽,杨 洋,次仁卓玛,陈洲斯,吉 拉,巴桑拉姆
(1 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 承德 067000)
(2 阿里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藏 阿里 859000)
2019 年7 月28 日11 时,阿里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某县人民医院电话通知:该县乡小学多名学生在校食堂聚餐后发生呕吐、腹泻情况,病程4 ~5 d。经调查此次事件符合现场流行病学特点,流调人员采集患者排泄标本、可疑食物和学校饮用水送往阿里地区疾控中心进行检验,综合发病学生的口述情况和临床表现,认定是一起由沙门氏菌污染事件造成群体性感染性腹泻,现将调查流程及检验结果报告如下。
按照急性肠胃炎、感染性腹泻病例、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进行,主要为腹泻每日≥3 次,粪便性状不正常,同时可伴有发热、呕吐、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全身不适等症状体征者,均可列入此次疫情病例的调查范围[1]。
按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南的要求,调查组明确病例定义,调查了该学校饮水和用餐情况,同时考虑病例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和临床检验资料、暴露的诱发危险因素和学校周边有无相关疫情等[2]。
共采集排泄物5 份、72 h 内剩余食物8 份和学校饮用水2 份进行检测。
1.3.1 致病菌检测 按照《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4789-2010》等方法检测霍乱弧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埃希菌[3]。
1.3.1.1 细菌培养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