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朋 田景超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人民法院,河北 保定 071799)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①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求是》2019年第3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使命,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应有之义。京津冀区域内三水相依、地缘相接、人缘相亲,任何一地生态环境被破坏,其他两地都难以独善其身。近年来,京津冀区域内环境与资源类案件审理与以往相比变化明显,不仅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而且案情也愈加复杂,诸多变化使得三地法院办案压力陡增,也给区域内生态环境司法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协同发展”,发展是目的,协同是方法,是路径,因此,京津冀区域内司法机关有必要加强交流协作,携手打造生态环境司法治理新模式。京津冀区域内司法机关应以审判权为核心,用绿色发展的思路来解决环境资源案件矛盾,对审判实践中的各项要素进行系统整合和归纳,探索出一条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新道路,构建一套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同治理新机制,为三地绿色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我国高度重视京津冀区域内生态环境的保护,并采取多重措施来治理区域内的环境与资源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取得些许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