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李家村岩溶塌陷群成因机理分析

2021-08-26 07:33:54韩庆定罗锡宜
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 2021年4期

韩庆定,罗锡宜

(广东省佛山地质局,广东 佛山 528000)

0 引言

岩溶塌陷是指岩溶洞隙上的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发生变形,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岩溶动力地质作用与现象[1]。岩溶塌陷形成需要具备岩溶空间、一定厚度的盖层和触发因素三个基本条件[2]。已有研究发现岩溶塌陷具有集中分布趋势[3−4],如南宁市坛洛镇[5]、广州市夏茅、金沙洲和大坦沙[6]等均出现岩溶塌陷群迹象,因此,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除了具有突发性、隐蔽性等特点[7]外还具有群发性,也就是说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一般不会因为发生了就结束了,它将在未来某个时间还会再次发生,常常表现出周期性和重复产生的规律[1],其发生的时间主要与诱发因素作用强度有关,针对岩溶塌陷这一特点需高度重视。

近年来人为诱发的岩溶塌陷群受到大家关注较多[5−10],而自然诱发的岩溶塌陷群相关研究报道较少,比较著名的是广西玉林分界塌陷群和四川兴文小岩湾塌陷[1]。人为诱发的岩溶塌陷群预防相对较为简单且效果显著,只要控制好或切断人为诱发因素就能达到防止岩溶塌陷再次发生,实现主动防灾的目的。而自然诱发的岩溶塌陷群预防较为复杂,需查明其诱发因素并加以针对监测和精准预警方可避免受害,属于被动防灾,防灾难度大且效果难以保证,因此,自然诱发的岩溶塌陷群一旦发灾其破坏和影响程度要比人为诱发的岩溶塌陷群大得多,对此类成因的岩溶塌陷群更要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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