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小时候并不是一个好孩子,偷喝酒、偷东西的事儿都干过。直到现在,我都感觉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做的也是一些很普通的事情。
我内心深处也有些幽暗的成分,只是因为同时存在一些保守的成分,所以不至于酿成大祸。
高中时,有一次和同学喝酒,我一口气就把一大扎啤酒干了,居然都没喝死。当时我在六楼,楼下有个同学喊我,我喝醉了,要直接跳下去。要不是后面有个同学紧紧抱住了我,我可能那时就摔死了。
因为我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更加认为,人是需要家长和老师管教的,也是需要道德和法律约束的。
我只是一名普通老师,
算不上什么“小王子”
高考时,父母给我填报了法律专业,我当时都不知道什么叫“法律”。1995年,我来北京读大学,这也是我第一次来京。很多人会说我有讲课天赋。其实,我小时候结巴,特别害怕在别人面前说话。刚来京时,我的普通话说得很不好,经常遭人嘲笑。
1999年,我还在读研究生期间,曾给自考生讲课。讲课的目的是为赚钱养活自己,这个目的一点也不伟大。
2005年,从北大法学院博士毕业后,我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师。三年后,我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这是我校学生层面评出的奖项,评选结果公布那天,恰好是我31岁生日,这个荣誉也成为学生们送给我最好的生日礼物。
同学们之所以愿意听我的课,也许是因为我把一些枯燥晦涩的法律条例,结合一些曲折离奇的案例和个性化的语言,讲得尽量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