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艳丽
中国自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以来,在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化财务管理水平日益提高的情况下,政府会计传统的单一核算方式已逐渐不能满足信息需求者的需要。特别是预算法修订以后,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所呈现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愈发不对称,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来有效衔接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从上世纪90年代起,财政部就成立专班,从理论与制度设计到框架的构建,再到一步步按计划、按节点的改革落实,2014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就是此次政府会计改革新的起点。
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随之公共财政管理制度体系逐渐暴露出一些与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预算体系不够完善,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够科学,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不高,预算透明度不强等。为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灵活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党中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发布,详细部署了改革的方向和各项具体工作。其中针对加强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方面,提出要建立权责发生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据此,同年发布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方案中就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配套措施及具体实施步骤作出了逐一列示,就此开启了此次政府会计改革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