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令中的政治史:高宗武则天时期诏令文之语言维度的考察

2021-09-10 06:15
关键词:语词武则天政治

刘 顺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诏令因“王言之制”的权威身份,在政治理念与政治事件的常规解读中拥有毋庸置疑的影响力。但由于中古政治及历史的相关研究较为忽视语言维度的考察,诏令在政治运作中的角色更多地被固定为以皇帝为代表的高层政治意图的传递,并因此将政令视为特定政治事件的相应佐证或补充说明,而多少会忽视诏令作为语词的编织物对于政治运作的隐性影响。(1)参见陆扬:《清流文化与唐帝国·序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5页。虽然,政治等社会生活对于语词意义的赋予具有重要影响,但语词并非仅是社会现实的外在反映,而同样参与社会实践特性的构成。(2)参见昆廷·斯金纳:《语言与政治变化》,特伦斯·鲍尔等编:《政治创新与概念变革》,朱进东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13年,第17页。政治生活所涉及的信仰、行为与实践诸层面,必须依赖于语词所提供的共有理解方始可能,而政治的变革以及方向引领也以语词的变迁为基本工具。(3)詹姆斯·法尔:《从政治上理解概念的变化》,特伦斯·鲍尔等编:《政治创新与概念变革》,第22页。在语词中或通过语词而行动,是政治活动的必由路径。(4)凯瑞·帕罗内:《昆廷·斯金纳思想研究:历史·政治·修辞》,李宏图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3页。作为政治共识制作、政治意图传递的重要方式,诏令的语词、结构、主题与风格等均可视为政治观察的风向标符。高宗武则天时期作为在李唐前期具有节点意义的历史时段,(5)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34-235页。虽然学界对“关陇集团”的解释效度不乏质疑之声,但对陈寅恪先生关于武则天玄宗以来政治生活变化的判断则少有异议。一直是中古史研究的重点领域。但相较于政治集团、社会网络、宗教信仰、制度与事件等领域的广受关注,(6)参见仇鹿鸣:《事件、过程与政治文化——近年来中古政治史研究的评述与思考》,《学术月刊》2019年第10期。语言维度的研究在新史学的潮流影响之下,虽在“书写模式”的分析上产生了颇受关注的研究成果,(7)近数年来,在书写模式研究上较为重要的成果有孙正军:《中古良吏书写的两种模式》,《历史研究》2014年第3期;陈爽:《纵囚归狱与初唐的德政制造》,《历史研究》2018年第2期;徐冲:《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但总体数量偏少,且此类型的研究易于解释长程现象,而相较忽略政治行动过程中的话语资源、技术、惯例与情感诸因素,遂不免影响对政治运作方式及特定时期政治文化的观察。(8)此处的“政治文化”一词,其内涵主要采用以阿尔蒙德(Gabriel Almond)为代表的美国“政治科学”派的相关说明,将政治文化视为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政治信仰和情感,它由本民族的历史和当代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进程所促成。关于“政治文化”的相关讨论,参见迈克尔·布尔特:《政治文化的谱系》,卢春龙、袁倩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下文对于高宗武则天时期诏令的解读,尝试通过以下几点展开,以期略有助益于此时期政局的理解并由此尝试搭建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1)分析诏令中某一类型评价性语词使用类型与频次的变化,观察政治行动对于语词合法化作用的借用;(2)以特定的语词为例,分析语词对政治生活的适应,勾勒其在政治生活中被“概念化”或“观念化”的脉络或程序;(3)分析文本形态的诏令在政治生活中体式与功能诸方面的变化,以作为词语之外的一种“整体性”的补充。

一、高层权力结构的调整:基于诏令“风度”类语词的考察

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统治阶级之氏族及其升降》中,将“皇室始与外朝之将相大臣即士大夫及将帅属于不同之阶级”作为武则天破坏关中本位政策,并在玄宗朝得以延续放大的政治效应。(9)参见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35页。即使在唐代文史研究领域,“关陇集团”的解释效度颇受质疑,(10)伍伯常通过考察隋唐之际的史实认为,以集团地域观念审视历史事件存有一定的局限,强调“关陇集团”对于唐初政治高层构成的影响在方法上并不适宜。伍伯常:《李渊太原起兵的元从功臣——简论杨隋之世的关陇集团》,《台大文史哲学报》2012年第76期。此外,岑仲勉、黄永年、李浩等多位学者也在此问题上有过相关讨论。但陈寅恪先生聚焦社会阶层变迁的研究取径则有较高的认同度。其关于皇室与士大夫将帅分属不同阶层的判断,在今日的唐史研究中,虽并未受到根本性的挑战,但相较于作为其联带效应的进士科的崇重、宦官及翰林学士群体的兴起、文武分途、府兵制废除诸政治现象的深入讨论,则相对边缘。(11)周善策虽然似乎未能留意到陈寅恪先生的判断,但其相关研究却可为此判断提供佐证。参见周善策:《国家礼仪与权力结构:试论唐朝前半期陵庙礼之发展》,《历史研究》2010年第5期。皇室与士大夫将帅分属不同阶层是政治上层权力结构的重要变化,也意味着超绝性的皇帝礼仪的再度确认。皇帝独尊的强化,与“君不亢高,臣不极卑”的周制精神拉开古今相异的制度性距离,(12)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743页。“高级官员和宗室诸王原是贞观、永徽期间皇帝之象征性的共治者”的政治惯例,亦自此逐步终结。陈寅恪先生的论断,将此种权力结构的调整归因于武曌,则似乎忽视了高宗在此变化中的影响,在强调武曌历史地位时,于不经意间弱化了高宗与武则天之间的一体性。(13)刘顺:《高宗武则天时期的“古典”与“当世”之争》,《唐宋历史评论》2020年第7辑。相较而言,周善策以显庆作为高层权力结构调整开始的节点,应更符合政治生活的实际样态。皇帝及其近亲成为高层政治的核心圈,不仅是政治生活中人事的调整与权力的再分配,同时也必然伴随政治合法化方式的某种调整以及由之而衍生的政治文化的变动。故而,在“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的诏令中应会存有与此结构变化相应的痕迹,诏令语词的革新能否被常规的表述所接受,也可成为考虑权力结构变化成功与否的一个尺度。诏令是极其格套化的书写形式,若简单将其分为头、腹、尾三个部分,其“头”部多承担着制作与传递某时期政治共识的重要功能,“腹”部则是对诏令所涉及的政治行动及其合理性的言说。相较于共识言说的周密与系统,“腹”部语词的使用有一定的弹性,在适应共识的同时,也会产生或有意或无意的疏离。故而对此部分语词进行考察,更易见出历史走向的动态过程。由于中古汉语虽已确立了构词中的双音节优势,但语词的固化程度有限,且语词变化更新的频次远低于现代生活,一组或一类语词的“新异度”通常并无太高的陌生化效应,故而借助语词考察政治生活,有时难以回避自史实出发寻找语词印证的尴尬,这也不免会有重回以语词为社会生活之反映的常规认知的危险。相较于近现代领域在概念、观念研究方法论上的成熟,(14)可参见金观涛、刘青峰:《观念史研究:中国现代重要政治术语的形成》,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年;黄兴涛:《“话语”分析与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方维规:《概念的历史分量:近代中国思想的概念史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此处的相关分析则只能是一种极为初步的尝试。

陈寅恪先生即以“皇室始与外朝之将相大臣即士大夫及将帅属于不同之阶级”为武则天时期政治变化的要点,则君臣政治伦理关系的变化应可被视为理解高宗武则天时期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视角。(15)君臣间政治伦理关系的要点,在于权力的边界问题。参见李若晖:《久旷大仪——汉代儒学政制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年,第7-8页。由于“皇室”相对于臣民超绝性位置的确立,需要依赖于礼仪及相关符号性资源的排他性独占,而此种政治过程又须依赖于政治话语方能达成,故而,在诏令中必然会有某种与“臣”之典范相关的语辞变化现象的出现。由于高宗武则天时期依然处于中古“皇权变态”的延长线上,(16)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自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选择作为分析对象的语词应该符合以下几项要求:(1)能够与魏晋以来“门阀”政治的传统存有一定的连续性;(17)牟发松曾专文考察“风流”一词在汉唐间的使用,可以证实“风”在精英文化中的持续性影响。参见牟发松:《说“风流”——其涵义的演化与汉唐历史变迁》,《历史教学问题》2010年第2期。(2)具有评价性的功能,且能与某些评价性语词形成语词群组;(3)有一定的出现频次,足以支撑分析“样本”的有效性。出于以上几点考虑,并基于《唐大诏令集》《大诏令集续编》的阅读经验,故拟以“风度”类语词作为解读的样本,在前后比照中分析此一时段政治生活的变化。

(一)高祖时期

在《唐大诏令集》《大诏令集补编》所收录六千余件诏令中,武德时期对于“风度”类语词的使用,计有“风神”三次(秦王、裴寂、齐王)、“风猷”二次(秦王)、“风格”一次(裴寂)、“风轨”一次(政治风气)。(18)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49、215、149页,第93、161页,第215页,第537页。虽然样本的数量有限,涉及的对象也仅限于李世民、李元吉与裴寂三人,但由于此三人在唐初的影响力,诏令中评价性语词的使用,依然是观察政治高层权力结构与政治伦理的有效文本。

武德九年正月,《裴寂司空制》曰:

槐路清肃,台阶重峻,经邦论道,燮谐是属。然而表德优贤,昔王令典;庸勋纪绩,列代通规。尚书左仆射魏国公裴寂,地胄清华,风神闲悟,立志温裕,局量弘雅,爰自义旗,早参缔构,冥契所感,实资同德,譬兹梁栋,有若盐梅,翊赞绸缪,庶政惟允。(19)宋敏求:《唐大诏令集》,第215页。

在此时期出现“风度”类语词的诏令中,与“风猷”联用的语词有“宏图”“器望”“经纶”;与“风神”相联用的语词为“文武”“宇量”“局量”;在《裴寂萧瑀左右仆射制》中评价裴寂用“风格淹淬”则与“局量”“经纶”联用。这相互支撑了“风度”类语词理解的基本语境以及使用对象的大体范围。而在《裴寂司空制》中,裴寂“地胄清华”“局量弘雅”与高祖“冥契所感,实资同德”,有“梁栋”“盐梅”之誉,故“可司空”。个人的出身、能力以及君臣之间的亲密感,是裴寂获得认可的依据。而《旧唐书·裴寂传》载李渊与裴寂曰:“我李氏昔在陇西,富有龟玉,降及祖祢,姻娅帝室。及举义兵,四海云集,才涉数月,升为天子。至如前代皇王,多起微贱,劬劳行阵,下不聊生。公复世胄名家,历职清显,岂若萧何、曹参起自刀笔吏也!唯我与公,千载之后,无愧前修矣!”(20)刘昫:《旧唐书》卷57《裴寂传》,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2288页。武德时期,李唐初建伊始,在构建王朝政治共识的官方舆论及历史叙事的风格与策略上,更偏好于对天命与出身的强调。(21)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卷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3-4页、第11页。另见李丹婕:《承继还是革命——唐朝政权建立及其历史叙事》,《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3期;刘顺:《历命在唐:李唐初期的合法性论证》,《中原文化研究》2019年第1期。故诏令中对于裴寂门第血统的强调,符合此时期历史叙事的主流模式。而制文中对于“忠”的政治伦理并未刻意地强调,既是隋唐之际政治的现实使然,也是中古门第社会在政治伦理上的影响所致。(22)参见唐长孺、朱雷等编:《唐长孺文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46页。在门阀政治流风余绪的影响之下,唐初的历史编纂在体例上也表现出对此风气的迎合:

考延寿之叙次列传,先以魏宗室诸王,次以魏臣,又次以齐宗室及齐臣,下逮周、隋,莫不皆然。凡以勒一朝始末,限断分明,乃独于一二高门,自乱其例,深所未安。至于杨素父子,有关隋室兴亡,以其系出弘农,遂附见魏臣《杨敷传》后。又魏收及魏长贤诸人,本非父子兄弟,以其同为魏姓,遂合为一卷,尤为舛迕。观延寿《叙例》,凡累代相承者,皆谓之家传。岂知家传之体,不当施于国史哉!(23)永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6,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第32页。

四库馆臣对李延寿的批评,以其史书编写体例失当。但李延寿对于“家传”的有意借重,却是对南北朝历史传统以及武德时期政治现实的主动适应。(24)参见《北史》之“出版说明”,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6页。只是此种适应却很快相左于贞观时期的舆论风格。

(二)太宗时期

贞观时期对“风度”类语词的使用,计有“风略”二次(李勣、李孝恭)、“风鉴”四次(李泰、高士廉、长孙无忌、群体)、“风猷”三次(长孙无忌二次、古人)、“风度”五次(房玄龄、长孙无忌二次、李靖、杨仁恭)、“风彩”一次(长孙无忌)、“风范”一次(长孙无忌)、“风烈”一次(古人)、“风规”一次(太子李治)。(25)“风略”:《唐大诏令集》第172、337页;“风鉴”:《唐大诏令集》第189、337、358页,李希泌《唐大诏令集补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460页;“风猷”:《唐大诏令集》,第215、518页;“风度”:《唐大诏令集》第216、288页,《唐大诏令集补编》第613页;“风彩”:《唐大诏令集》第288页;“风范”:《唐大诏令集》第334页;“风规”:《唐大诏令集》第458页。在“风度”类语词使用的对象上,贞观与武德时期大体相近,以皇室与重臣为主,相配合出现的语词亦较为集中于“识量”“文武”之上,而除却涉及长孙无忌及高士廉时,使用“地兼贤戚”与“地惟姻戚”外,于其他诸人的出身则未作强调。此外,另一值得关注的现象是“风度”类语词的使用,主要见于贞观十六年之前诏令中。(26)贞观十六年《长孙无忌司徒制》是今日可见的贞观诏令中,最晚使用“风度”一词的制文。其词曰:“司空赵国公无忌,识量弘博,风度峻远,地惟亲贤,材称栋梁。”《唐大诏令集》卷44,第216页。其后,即使偶有一见,也不再以表现臣下的个人风采为书写意图。故而,诏令中的此种变化应隐含着贞观政治生活重要变化的脉络。

贞观三年二月,《房玄龄杜如晦右仆射制》曰:“尚书政本,端揆任隆。自非经国大材,莫或斯举。中书令兼太子詹事邢国公房玄龄,器宇沉邃,风度宏远,誉彰遐迩,道冠簪缨。兵部尚书检校侍中蔡国公杜如晦,识量清举,神采凝映,德宣内外,声溢庙堂。”(27)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44《房玄龄杜如晦右仆射制》,第216页。房、杜乃贞观重臣,两人在制文中,所得到的“风度宏远”“神采凝映”的赞誉,与高祖时期对于“风神”的使用,大体相近。但其不同则在于,为其提供支撑的不再是世胄门第,而是个人的政治能力与功绩。与之相应,在艰难创业中所形成的君臣一体感,也成为官方舆论的重要内容。“有隋之季,海内横流,豺狼肆暴,吞噬黔首……朕投袂发愤,情深拯溺,扶翼义师,以济涂炭。赖苍昊降鉴,股肱宣力,提剑指麾,天下大定,氛祲清殄,区宇平一,反浇弊于淳朴,致王道于中和。此朕之宿志,于斯已毕。”(28)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76《九嵕山卜陵诏》,第431页。通过玄武门政变而位登大宝的太宗,有着难以回避的合法性缺陷。对于隋唐“革命”及勋劳与功绩的强调,也因之成为主导性的话语策略,以彰显其继位的正当性。由此,功臣集团与太宗之间所形成的即不仅为情感的一体关联,同时也是正当性舆论导向的联带效应。在“君臣一体”的舆论氛围中,一个傲视古今的帝王难以出现在主流的政治书写中。对于历史兴亡的警惕以及为政的兢惧之态,则构成政治言论的基调。“秦始皇奢淫无度,焚书坑儒,用缄谈者之口。隋炀帝虽好文儒,尤疾学者,前世史籍,竟无所成,数代之事,殆将泯绝。朕意则不然,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公辈以数年之间,勒成五代之史,副朕深怀,极可嘉尚。”(29)李昉:《太平御览》卷603,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2715页。贞观修史的政治意图与武德时期已有极大不同,李延寿在史书编撰体例上的刻意安排,在太宗欲以“当朝冠冕”压制“冢中枯骨”的明确意图之下,已成为士族风流在历史书写中的最后强音:

太宗曰:“……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遂以崔干为第三等。(30)刘昫:《旧唐书》卷65《高士廉传》,第2443-2444页。

虽然,《贞观氏族志》的修撰并未彻底改变门第观念在社会层面的影响,但士族越来越依赖于官僚体制中的制度身份以维持家族的影响力,同样也是无法否认的历史事实。在世家大族逐步中央化与官僚化的趋势之下,(31)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100页。加之太宗政治意图的逐步明确化,贞观时期的文武重臣所拥有的耀眼光环,已越来越难借助于家门的传统荣耀,而建基于个人在太宗创业中的能力与功绩。但至贞观后期,以太子立废为中心的政治纷争,加速分化了曾经的“君臣一体”共识。太宗对于文武大臣的猜忌,已扭转了贞观政治文化的原有态势。贞观二十年,太宗下诏修撰《晋书》,并御笔亲撰晋宣帝、晋武帝二纪以及陆机、王羲之二传。在太宗的《武帝纪》论中,其感于西晋“海内版荡,宗庙播迁”,遂有论曰:“良由失慎于前,所以贻患于后。且知子者贤父,知臣者明君;子不肖则家亡,臣不忠则国乱;国乱不可以安也,家亡不可以全也。是以君子防其始,圣人闲其端。”(32)房玄龄:《晋书》卷3《武帝纪》,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82页。相对于《隋书》等“为在身之龟鉴”的“五代史志”,强调子孝、臣忠是《晋书》修撰的重要意图。《魏书·节义传》和《隋书·诚节传》演变为《晋书·忠义传》,且在类传中“孝友”“忠义”两传居前,揄扬政治道德的目的极为明显。(33)谢保成:《隋唐五代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72-73页。

与强化臣民的政治道德相应,其关于帝王历史形象的文字,也开始呈现出对宣扬天命的武德传统的回归:

武皇承基,诞膺天命,握图御宇,敷化导民,以佚代劳,以治易乱。绝缣纶之贡,去雕琢之饰,制奢俗以变俭约,止浇风而反淳朴。雅好直言,留心采擢,刘毅、裴楷以质直见容,嵇绍、许奇虽仇雠不弃。仁以御物,宽而得众,宏略大度,有帝王之量焉。于是民和俗静,家给人足,聿修武用,思启封疆。决神算于深衷,断雄图于议表。马隆西伐,王浚南征,师不延时,獯虏削迹,兵无血刃,扬越为墟。通上代之不通,服前王之未服。祯祥显应,风教肃清,天人之功成矣,霸王之业大矣。(34)房玄龄:《晋书》卷3《武帝纪》,第81页。

虽然晋武帝的历史功绩依然是太宗史论的核心成分,但“诞膺天命”与“祯祥显应”则无疑与贞观前期太宗对祥瑞的理性拉开了距离。(35)《资治通鉴》卷193“贞观二年”条载太宗言曰:“夫家给人足而无瑞,不害为尧、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害为桀、纣。”参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6056页。贞观十四年,张文收制作《景云河清歌》已是太宗朝正统叙事转向的重要标志,(36)李丹婕:《承继还是革命——唐朝政权建立及其历史叙事》,《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3期。而贞观十七年立李治为太子时所发生的凉州瑞石事件,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37)陆心源辑:《唐文拾遗》卷1,《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65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96页。至此,陈寅恪先生所言及的“皇室始与外朝之将相大臣即士大夫及将帅属于不同之阶级”,业已见其端倪。

(三)高宗武则天时期

高宗武则天时期持续时间半世纪有余,但此时期诏令中出现“风度”类语词的频次较低,计有“风鉴”一次(李弘)、“风徽”一次(李贤)、“风仪”一次(李显)、“风识”一次(李显)、“风裁”一次(李奉慈)、“风范”一次(义安郡主)、“风猷”三次(寿昌县主、时代风习两次)、“风情”一次(乔师望)、“风烈”(宇文孝伯)。(38)“风鉴”:《唐大诏令集》第98页;“风仪”:《唐大诏令集》第134页;“风徽”《唐大诏令集》第143页;“风识”:《唐大诏令集》第165页;“风裁”:《唐大诏令集》第183页;“风范”:《唐大诏令集》第211页;“风猷”:《唐大诏令集》第212、462页;“风情”:《唐大诏令集》第339页;“风烈”:《唐大诏令集补编》第133页。其中皇室六人七次,其中皇室嫡系五人六次,而臣下在世者仅乔师望一人。高宗权力结构重组在政治话语中的影响极为明确,武德、贞观重臣以门第、识度、功绩、文武全才为依凭的耀眼的个人风采已难见踪迹。

高宗武则天时期在正统叙事的基调上,延续了贞观后期的重视天命与祥瑞的传统,并加大了对于功臣集团特别是长孙无忌一系的打压力度。永徽年间的立后事件,成为高宗朝政治文化的分水岭,帝王独尊的态势已极为明确。而其后礼仪与思想领域的讨论与纷争,既是政局的投影,也是引导政治走向的重要手段。(39)吴丽娱:《试析唐高宗朝的礼法编纂与武周革命》,《文史》2016年第1期。上元二年(675年),武则天修撰《臣轨》,其序曰:“近以暇辰,游心策府,聊因炜管,用写虚襟。故缀叙所闻,以为《臣轨》一部。想周朝之十乱,爰著十章;思殷室之两臣,分为两卷。所以发挥言行,镕范身心,为事上之轨模,作臣下之绳准。若乃遐想绵载,眇鉴前修;莫不元首居尊,股肱宣力。资栋梁而成大厦,凭舟楫而济巨川。唱和相依,同功共体。然则君亲既立,忠孝形焉。奉国奉家,率由之道宁二;事君事父,资敬之途斯一。臣主之义,其至矣乎!”(40)武则天:《臣轨序》,王德纂注,羽山尚德校订:《臣轨》,日本清风阁藏明治十五年刻本,第2-3页。从太宗的《帝范》到武氏的《臣轨》, “忠”在政治伦理中,逐步成为与“孝”同质化亦优先化的单向度伦理要求,(41)郑雅如:《亲恩难报:唐代士人的孝道实践及其体制化》,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4年,第242-243页。贞观与高宗武则天时期政治文化变动的轨迹清晰明确。(42)太宗对于“孝”的理解,虽有强化忠君的意图,但注意到不同身份与关系对于“孝”的语境意义,却较为符合《孝经》本义,与武则天《臣轨》及玄宗御注《孝经》中对于“孝”的单向化与同质化有明显差异。另可参见陈壁生:《孝经学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14-265页。在推崇“亲非君而不存,家非国而不立”的导向之下,原有的“君臣一体”共识逐步丧失其存在的社会条件。而武则天主政时期,借助政治恐怖氛围的营造,以肉身消灭的方式,对官僚心态进行了颠覆的改造,“风度”的消隐至此已成为此历史时期的定局:

逮则天以女主临朝,大臣未附,委政狱吏,剪除宗枝。于是来俊臣、索元礼、万国俊、周兴、丘神勣、侯思止、郭霸、王弘义之属,纷纷而出。然后起告密之刑,制罗织之狱,生人屏息,莫能自固。至于怀忠蹈义,连颈就戮者,不可胜言。武后因之坐移唐鼎,天网一举,而卒笼八荒,酷之为用,斯害也已。(43)《旧唐书》卷186《酷吏上》,第4836页。

自贞观后期以来,唐人存世文本中屡见文武重臣如履薄冰的为政心态。个人的政治选择不仅关乎一己的仕途荣辱,也关联家族整体的盛衰之运,(44)参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93《李勣传》,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821页。甚而由之产生家门为求自保的人伦惨剧。(45)“左卫将军高行真之子政为太子典膳丞,事与贤连,上以付其父,使自训责。政入门,真行以佩刀刺其喉,真行兄户部侍郎审行又刺其腹,真行兄子璇断其首,弃之道中。”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2,第6398页。在巨大的政治风险之下,文武大臣的政治选择更趋谨慎、其心态亦更趋内敛,文官化也由之成为有效避险的方式之一。门第的盛衰与政治权力的高下间已再无严加区分的必要。“时许敬宗以不载武后本望,义府亦耻先世不见叙,更奏删正。委孔志约、杨仁卿、史玄道、吕才等定其书,以仕唐官至五品皆升士流,于是兵卒以军功进者,悉入书限,更号《姓氏录》,缙绅共嗤靳之,号曰‘勋格’。义府奏悉收前志烧绝之。自魏太和中定望族,七姓子孙迭为婚姻,后虽益衰,犹相夸尚。义府为子求婚不得,遂奏一切禁止。”(46)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223《李义府传》,第6341页。《新唐书》中,史臣在政治道德上否定了《姓氏录》的修撰。但道德的义愤却不免模糊对历史事件本身的有效观察。《姓氏录》的修撰并非单一的政治举措,而是与高宗武则天时期政局走向高度关联的系列行动之一。以当世官品为士流的认定标准,极易引发当世高品对于前世谱系的追溯与造作。虽然,“攀附先世”与“伪冒士籍”是中古士族谱牒撰写的常态,(47)参见仇鹿鸣:《“攀附先世”与“伪冒士籍”——以渤海高氏为中心的研究》,《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但高宗武则天时期对于武氏提升门第的举动,却将此种谱系的制作延伸入国史层面,并进而将之作为实践特定政治意图的舆论工具,其影响早已非私家撰作所可比拟。(48)唐雯:《“信史”的背后——以武后对历史书写的政治操控为中心》,《中华文史论丛》2017年第3期。在明确的观念导向以及具体行政措施的双重夹击之下,所谓政治的道德要求,常常不免转化为高层官僚在政治高压下的偷媚取容,政治人格的依附性也因此被政治群体所认可和接纳。“太后尝命朝贵宴集,易之兄弟皆位在宋璟之上。易之素惮璟,欲悦其意,虚位揖之曰:‘公方今第一人,何乃下坐?’璟曰:‘才劣位卑,张卿以为第一,何也?’天官侍郎郑杲谓璟曰:‘中丞奈何卿五郎?’璟曰:‘以官言之,正当为卿。足下非五郎家奴,何卿之有?’举座悚惕。时自武三思以下,皆谨事易之兄弟,璟独不为之礼。”(49)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7,第6567页。虽然,高宗武则天时期的系列举措,在打压原有政治高层的同时,因为政治运作之需,在一定程度上开放了社会流动的上升空间,但在告密风行的政治环境中,急于晋身的各类人群,因政治经验、政治能力诸方面的限制而呈现出好为大言、躁言求进的群体风气,官僚风习也饱受治世者的诟病:

后世对武后朝的历史书写与相关评价,自然不免有过实之处,但官僚风习的“污名化”,则未必全缘于后世道德义愤的沾染。毕竟在一个面临极大舆论压力的女主时代,其对于政治结构的调整以及对臣民趋利之心的有意利用,自然会冲击到原有的利益群体,并挑战与此群体相适应的政治伦理与惯习。故而,与其说高宗尤其是武则天时期是一个官僚群体政治道德低下的历史时段,倒不如称之为特定的“武则天时刻”,也即一个观念多元、充满政治变化、孕育后世政治可能性的时刻,“风度”的高度衰减,只是此一时刻得以被有效观察的语词现象。

伴随着文武大臣曾经所拥有的“耀眼风采”的消隐,帝王的形象逐步圣化,而祥瑞则成为时代最重要的权力符号:

高祖神尧皇帝,披图汾水,仗钺参墟,廓氛祲而安四维,扫搀枪而清六合。太宗文武圣皇帝,负日月而膺运,鼓雷霆以震威,荡海夷山,功浃八荒之外;救焚拯溺,仁沾万域之表。乐和礼洽,天平地成,茂绩光于遂初,鸿名冠于阖辟。高宗天皇大帝,云房诞睿,虹渚降灵,受绿错之祯符,应朱绨之景命。飞车乘毳,臣轩顼之不臣;没羽浮金,服禹汤之未服。开边服远,更阐寓于先基;富贵宁人,重增辉于前烈。(51)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3《改元光宅诏》,第15页。

《改元光宅诏》回顾了李唐自高祖以来三位帝王的历史业绩,其不同的关注焦点也正对应着正统叙事策略上的转移。至高宗之时,祥瑞成为其得继大统以及国家臻于大治的重要表征。虽然,天命的授予与王道的传统一直是帝制时代合法性的重要支撑,但高宗朝的盛世大业,在远超禹汤之时,也弱化了历史书写中破国亡家被言及的可能。在此时期的诏令书写中,圣王相承构成了基本的叙事脉络。由于“未来”在中古时期尚未能成为一个凝聚共识引导发展方向的观念,(52)参见王汎森:《思想是生活的一种方式: 中国近代思想史的再思考》,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279—280页。故而,一旦“过去”同样不再提供历史借鉴的功能,超迈古今的“盛世”的“现在”已然成为最为美好的世俗生活。相较而言,太宗朝对历史回顾的战惧心态,则保留过往的历史的不确定性,因而“过去”也有为当下的国家治理提供反面案例的可能。但高宗武则天时期在对待“过往”与“未来”的态度上,有着极为稳定的连贯性。在盛世与圣王的双重光照之下,文武大臣自然只能处于聆听者与仰望者的给定位置。(53)即使李唐反正,“风度”在诏令中的回归依然难得一见。虽然“风”出现的频次提升,但与“风度”所传递的信息已有明显的差异。先天二年六月,《姚元之同三品制》(《唐大诏令集》卷44,第217页);先天二年八月一日,《刘幽求知军国大事制》(《唐大诏令集》卷44,第218页)。虽然制文中均有“风”的出现,但与注重个人风采的“风猷”“风度”成词相比,已有语义上的明显差异。

(四)玄宗时期及唐代中后期

由于中宗、睿宗时期,诏令中“风度”类语词仅出现两次,且唯有“风范”一次用于已故的张柬之,故而可视为高宗武则天时期的延续。而玄宗时期,高层权力结构再次重组,以“非实体的东宫体制”为标志,皇嫡子及皇室其他成员的权力被逐步压制,(54)任世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99-200页。外朝及内廷的地位相对抬升。故而,此时期诏令中“风度”类语词的出现频次已明显高于高宗武则天时期。计有“风检”两次(宋璟、王瑀)、“风望”一次(张九龄)、“风度”两次(韦见素、杨玚)、“风规”五次(解琬、李彭年、韦元珪、裴宽、卢约、卢绚裴宽并举)、“风情”两次(王晙、陈惠满)、“风表”一次(刘知柔)、“风格”一次(蔡秦客)、“风宪”四次(敬羽、崔宥、萧执珪等、孙浑)、“风襟”两次(王珙、崔子源)、“风华”一次(陆余庆)、“风流”一次(贺知章)、“风烈”一次(追赠苏瓌)、“风猷”一次(裴景仙)。(55)“风检”:《唐大诏令集》第219页,《补编》第478页;“风望”:《唐大诏令集》第222页;“风度”:《唐大诏令集》第223页,《补编》第381页;“风规”:《补编》第251、271、286、309、373页;“风情”:《唐大诏令集》第251页,《补编》第352页;“风表”:《补编》第300页;“风格”:《补编》第336页;“风宪”:《补编》第358、482、692、716页;“风襟”:《补编》第367、488页;“风华”:《补编》第403页;“风流”:《补编》第466页;“风烈”:《补编》第603页;“风猷”:《补编》第714页。玄宗朝在高层权力结构的人员组成上,与高宗武则天时期存有明显的差异,皇权伸张所形成的君臣之间的紧张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即使玄宗试图通过御注《孝经》的方式,将单向度的政治伦理自然楔入社会生活,(56)参见陈壁生:《孝经学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14-265页。但玄宗朝依然体现出了某种“贵族”政治的特点,朝官群体的政治风采与影响力有所反弹。(57)仇鹿鸣:《长安与河北之间——中晚唐的政治与文化》,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85-86页。然而,“风度”类语词,与文武全才、宇量、识度、经纶等语词的组合密度已大大衰减,而更强化政治人物的仪表与德性以及某种被共识化的任官的职业准则,则提示着玄宗时代与高宗武则天时期的连续性。

玄宗而后,李唐中后期逐步形成翰林学士、盐铁转运使、宰相、节度使以及诸宦官使职分掌政治权力的态势,(58)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258页。特定的权力结构、复杂政治运作及其所形成的政治惯例和共识,促成了“风度”类语词的再度流行。计有“风标”八次(李藩、崔植、萧邺两次、崔蠡、郑韬、李勉、郝文晏)、“风规”四次(李逢吉、李景让、裴度、郑熏)、“风格”一次(段文昌)、“风猷”十次(韦贯之、裴度、史宪忠、崔龟从、田牟、郑光、卢钧、李季卿、蒋涣、政治风气)、“风仪”三次(牛僧孺、裴谂、周若冰)、“风操”三次(王涯、孔戣、淑妃王氏)、“风望”三次(魏谟、萧邺、契苾通)、“风鉴”一次(崔慎由)、“风彩”两次(韦有翼、赠李珏)、“风概”两次(王承宗、功臣群体)、“风烈”一次(功臣群体)、“风度”四次(萧俛、韦博、温造、徐商)、“风宪”五次(元巽、莫藏用、郑处诲、王延休、夏侯孜)、“风棱”一次(韦承庆)、“风流”一次(沈传师)、“风神”一次(王源中)、“风表”一次(曹确)、“风韵”一次(郑浑)、“风霜”一次(梁褒)。(59)“风标”:《唐大诏令集》第230、237、266页,《补编集》第304、380、387、392、498、589页;“风规”:《唐大诏令集》第234页,《补编》第219、271、329页;“风格”:《唐大诏令集》第237页;“风猷”:《唐大诏令集》第293、242、484页,《补编》第206、208、214、220、251、253、375页;“风仪”:《唐大诏令集》第244页,《补编》第292、411页;“风操”:《唐大诏令集》第245页,《补编》第59、254页;“风望”:《唐大诏令集》第252、255页,《补编》第221页;“风鉴”:《唐大诏令集》第266页;“风彩”:《唐大诏令集》第345页,《补编》第374、388页;“风概”:《唐大诏令集》第348、623页;“风烈”:《唐大诏令集》第428页;“风度”:《补编》第164、224、245、353页;“风宇”:《补编》第215页;“风棱”:《补编》第236页;“风流”:《补编》第288页;“风神”:《补编》第289页;“风表”:《补编》第291页;“风宪”:《补编》第363、378、381、386、704页;“风韵”:《补编》第367页;“风范”:《补编》第384页;“风霜”:《补编》第390页。此时期“风度”类语词的使用现象中,最可注意的现象出现于节度使的任命制书中。受任者多出身高贵、屡任清要、文武全才(多由文而兼武),且多有忠孝两全抑或忠而忘家之誉。其典型者如《授杜审权河中晋绛节度使制》曰:

(杜审权)韵合黄钟,行贞白璧,冲粹孕灵岳之秀,精明涵列宿之光。尘外孤标,云闲独步。践历华贯,余二十年;鉴裁名流,凡几百辈。清切之任无不试,重难之务无不经。静而立名,严以肃物,绝分毫徇己之意,秉尺寸度量之怀。贞方饰躬,温茂缮性,俭不逼下,畏以居高。语默适时,喜愠莫见。……深惟将相之大体,颇睹文武之全才。……及驷马来朝,擢居端揆,严重自处,恬旷不渝。虞芮之故都,前踪尚尔;郇瑕之旧地,往事依然。兼以股肱之良,为吾腹心之寄,改佩相印,更握兵符。(60)李希泌主编:《唐大诏令集补编》,第246页。

唐代中后期,节度使的影响力以及唐王廷试图通过中央化及文官化的方式主导地方藩镇的政治意图,(61)参见方振华:《权力结构与文化认同:唐宋之际的文武关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258页。在此类诏令中表露无遗。诏令对于忠孝的政治伦理单向度的强化,延续了隋唐以来的传统。但在政治现实的压迫之下,又不得不表达以之为“腹心”“股肱”“君臣一体”的姿态,颇可见出此时期政局的复杂性以及皇权被相应压缩的历史现实,而“出身”的再受关注,亦表明世家大族对于时局的适应能力。此外,此时期诏令中,另一容易观察的现象,是御史系统中对于“风宪”一次使用的常态化,由之应可以推知唐代中后期对于凝聚“为官之道”的关注。

二、从事件到观念:作为关键词的“武则天”

政治需要通过语词而得以运行,与此同时,政治生活亦会对语词的使用、存续与更新产生影响。某些曾经流行的语词的消失、新语词的出现与流行,以及语词使用方式的变化与调整,均是政治领域易于得到经验证实的语言现象。故而,考察语词对于政治生活的适应,也便成为政治之语言维度考察的重要层面。神龙元年(705年),武则天因政变退位,并于同年12月病逝上阳宫。自永徽六年以来,武则天先后以皇后、太后以及皇帝的身份,亲身参与了高层政治的诸多事件,并深度影响了政局的可能走向。即使在其身后,武则天的政治遗产依然是左右中宗、睿宗以及玄宗朝早期政局的重要因素。以诏令书写而言,“武则天”作为频繁出现的语词,(62)此处使用的“武则天”一词只是武氏各类称谓——如“则天大圣皇帝”“大圣则天皇后”等的方便表述。其各类头衔在此均被视作关键词“武则天”的等义表达。同时由于诏令传世有限,有些与武氏有关的诏令并未存有原文,只能推论而得相关结论。因武则天本身所具有的政治能量,而每每成为政治事件的诱发因素。甚而,在其崩逝之后,“武则天”更成为一种政治观念的代表,对于“武则天”的不同处理方式与态度投射,也随之成为表达路线差异的基本方式。因为此一持续而强大的影响力,选择“武则天”作为分析的样本,应可在观察政治生活的基础上,理清语词得以被逐步概念化或观念化的内在机制。

(一)立后事件及其效应

一个以指称为基本功能的名词性语词,若欲具有被概念化或观念化的可能,即意味着政治参与者对于语词理解与使用方式具有可明晰描述的变化,而在此过程中,语词通常会发生意义的变化、功能的调整以及其与周边语词关联的变改。(63)参见特伦斯·鲍尔等编:《政治创新与概念变革》,第2-6页。但此过程的发生,则需以语词在事件的使用为发端。(64)参见杨国荣:《“事”与“史”》,《学术月刊》2019年第1期。在“事件”中,语词得以使用的事态或情境的影响与性质会相对凸显,语词因为与事件相关,而具有意义增殖的空间,并进而具有承担评价功能的可能。永徽六年十一月,武则天在历经漫长政治纷争之后,终被册立为后。其册文曰:“武氏门著勋庸,地华缨黻,往以才行选入后庭,誉重椒闱,德光兰掖。朕昔在储贰,特荷先慈,常得侍从,弗离朝夕,宫壸之内,恒自饬躬,嫔嫱之间,未尝迕目,圣情鉴悉,每每赏叹,遂以武氏赐朕,事同政君,可立为皇后。”(65)《资治通鉴》卷200,第6293-6294页。武氏非高门的出身、曾为太宗才人的身份,是武氏立后所面临的最大障碍。册文则以历史重塑的方式做出了巧妙的回应。武氏立后是高宗朝早期的重大事件,其所带来的连带影响,不仅是政治高层地域性身份开放度的提升,同时也在于高宗以此方式,彰显了其作为皇帝的权威。而后者更借助于“此陛下家事”这类的言论,改变了唐初以来在立后等事务上与重臣共议的政治惯例,拓展了皇帝“私权”的领域范围。(66)“此陛下家事”也成为帝王在做出如立后、废立太子等重大决策时,行为合法化的重要依据。见吴之甲:《静悱集》卷5,《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78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261页。太宗贞观年间,魏徵等人即有动议,区分太子与诸王子的政治地位,但其主张未获实现。贞观后期,李承乾与李泰之间以及李治与李恪之间,均曾发生程度不等的政治纷争。高宗借助武氏立后事件,逐步将庶出的皇子逐离权力中心,形成了以皇后及其嫡子、嫡女为核心成员的皇权集团。(67)参见周善策:《国家礼仪与权力结构:试论唐朝前半期陵庙礼之发展》,《历史研究》2010年第5期。显庆五年,高宗《黜梁王忠庶人诏》曰:

东台:朕储祉上玄,嗣膺景祚,猎先圣之□,践至公之道。底罚行赏,御物同归。房州刺史梁王忠,居庶孽之地,在髫丱之辰。柳奭遂良,上结无忌,频烦进说,劝立东朝。朕以副宫之位,宜遵周道,苟非其人,不可虚立。正以宗臣之寄,仰在诸公,旦夕勤恳,难违其意。及正嫡升储,退居列屏,乐善之事,早紊于宾僚;窥怨之词,日盈于床笫 ……考之大义,应从极罚,皇后情在哀矜,兴言垂涕,再三陈请,特希全宥。(68)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39《梁王忠庶人诏》,第179页。

高宗在诏文中,以周王朝的立嫡制为据,表明其在太子废立上的基本态度。作为立后事件的胜利者武氏,以“慈母”的形象出现在诏令之中。高宗试图以此淡化李忠事件与废王立武间的关联,并树立武氏的正面形象以及皇后与立嫡之间的一体性。虽然,维护“嫡子”的继承权,本是李唐开国以来的国家政策,《唐律疏议户婚律》“立嫡违法条”即明确主张嫡长子的优先权,并确立了由长及幼的立嫡顺序。(69)刘俊文:《唐律疏议笺解》,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943页。但武德、贞观以来皇统继承的事实,却一再背离立嫡的原则。故而,高宗对诸皇子的处置,不仅在于对立嫡原则的重新主张,而是通过权力结构调整的具体举措,保证嫡子的制度性位置。但权力结构的调整并不意味着结构组成者政治身份的绝对稳定,在政治纷争中胜出的武氏,自然明晓政治生活的复杂性。故而,在其立后之后,借助高宗调整最高权力结构的时机,不遗余力地尝试稳固自我的权力身份。(70)[日]气贺泽保规:《试论隋唐时代皇后的地位——武则天上台历史背景的考察》,邓小南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878页。

(二)礼仪、性别、信仰与观念诸领域之事件与效应

“武则天”在建立与立后事件、高层权力结构调整的人事及政治伦理调整的高度关联后,又进而在礼仪、性别与信仰诸领域产生影响,业已展现出高度的“观念化”的特点。借助仪式展演与礼制修订,武氏在礼仪领域,如封禅、亲蚕诸礼中,展示形象并强化其地位;(71)周善策:《封禅礼与唐代前半期吉礼的变化》,《历史研究》2015年第6期。而在性别问题上,武氏不仅通过对男性头衔的模拟标示女性政治官员的独立资格,如龙朔二年,皇帝嫔妃名号的改变——同时,武氏还通过“尊母”的方式,强化其作为“国母”的身份与地位,并以此作为政治行动的合法性依据。(72)参见陈弱水:《隐蔽的光景——唐代的妇女文化与家庭生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5-203页。《改元光宅诏》曰:

玄元皇帝者,皇室之源,韫道德而无为,冠灵仙而不测,业光众妙,仁覃庶品。岂使宝胤见御宸居,先母竟无尊位?可上尊号曰先天太后。宜于老君庙所敬立尊象,以申诚荐。(73)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3《改元光宅诏》,第16页。

光宅时期,武氏以太后身份临朝称制。敕文中尊奉老子之母为先天太后,已非一般性地提升女性地位,而是为其登基营造舆论。至垂拱四年(688年),武则天对于“母”之符号的利用达其极致。此年四月,雍州永安人唐同泰伪造瑞石于洛水,献之。其文曰:“圣母临人,永昌帝业。”

于是号其石为“宝图”,赐百官宴乐,赐物有差。授同泰为游击将军。其年五月下制,欲亲拜洛受“宝图”。先有事于南郊,告谢昊天上帝。令诸州都督、刺史并诸亲,并以拜洛前十日集神都。于是则天加尊号为圣母神皇。大赦天下。改“宝图”为“天授圣图”,洛水为永昌。封其神为显圣侯,加特进,禁渔钓,祭享齐于四渎。(74)刘昫:《旧唐书》卷24《礼仪四》,第925页。

同年,已加“圣母神皇”的武则天拆洛阳乾元殿,于此地造明堂。明年春正月,大飨于万象神宫,圣母神皇“服衮冕,搢大圭,执镇圭”为初献,皇帝为亚献,大赦天下,改元永昌。虽然此时武则天离皇帝的身份依然有一步之遥,但其在仪式展演中,已行天子之礼。(75)参见吕博:《“君之大柄”与“圣人之履”——礼与唐代政治变迁诸问题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14年,第119页。永昌元年复改元载初,以永昌十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在所发布的《改元载初赦》中,“河荐合天之符,洛出永昌之箓”“国家得天统,当以建子月为正”“特创制一十二字,率先百辟”是武氏革唐立周的重要信号。(76)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4《改元载初赦》,第20页。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展演、实践操作以及各类诏令的发布,武氏逐步完成了其登基前的舆论引导。其以女性而执掌大权并最终登基为帝的观念障碍,也在其对宗教思想资源特别是佛教的利用中逐步瓦解。虽然,今日的唐史大多聚焦于其对佛教典籍与义疏的改造——如《宝雨经》的翻译与《云经神皇授记义疏》的伪造——以及对宗教景观的营造。但武氏对佛教元素的利用则有一漫长的历史过程。罗世平曾对龙门石窟及七宝台佛教作过系统考察,并有如下结论:

以龙门石窟为例,二佛并坐像主要在高宗显庆至永淳年间(656—675),这期间正是高宗苦患风疾,武则天在皇后位上理朝辅政,决断国事,权势日渐坐大的阶段,即史称“二圣时期”。三佛并坐像流行于弘道至武则天永昌年间(676—689),这是武则天大权独揽,子嗣孱弱,她在皇太后任上独断专行 ,这一时期即史称的“武后时期”。弥勒单尊像,尤以大像的雕造为标志,出现在武则天坐上皇帝位,改唐称周(690—704)时期,即史称的“武周时期”……在这三类佛像的组合变动之中,弥勒佛像是其中变动的因子,这种变动,表面上缘于正在兴起流行的净土信仰,它的深层寓意则直接与高宗、武则天时期的政治生态相关联。(77)罗世平:《天堂法像——洛阳天堂大佛与唐代弥勒大佛样新识》,《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2期。

虽然,在显庆年间,武则天并不必然有登基为帝的个人意图,但也正是在对权力的追逐,使得武则天的革唐立周,成为逐步演进而最终水到渠成的自然结果。其对宗教资源的利用,在促进宗教景观营造热情的同时,也为政治运作利用儒道之外的思想提供了极佳样板。

天授元年(690年),武则天称帝,尊号“圣神皇帝”。《资治通鉴》载此事曰:“(九月)庚辰,太后可皇帝及群臣之请。壬午,御则天楼,赦天下,以唐为周,改元。乙酉,上尊号曰圣神皇帝,以皇帝为皇嗣,赐姓武氏;以皇太子为皇孙。”(7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4,第6467页。凤凰与赤雀降临明堂,是促成武则天自“圣母神皇”向“圣神皇帝”身份转换的重要祥瑞。从大权独揽到登基称帝,皇后、太后的身份是其权力追逐的制度性保障,但同样也为其完成最后的身份转换设置了难以跨越的障碍。武氏不仅需要处置女性身份的性别难题,同样也有恰当对待李唐政治遗产的问题,无论是在其本人的理解,还是在臣民的认知中,“唐家儿媳”是革唐立周进程中必须加以宣扬的武氏身份。凤凰和赤雀作为出现于关键节点的祥瑞,正是武氏与朝臣对此种局势与心态的精心适应。陈子昂《大周受命颂》曰:

是时目踵昆吾,有凤鸟从南方来,历端门,群鸟数千蔽之。又有赤雀数百从东方来,群飞映云,回翔紫闼,或止庭树,有黄雀从之者。又有庆云,休光半天,倾都毕见。群臣咸睹,于是众甿云萃,嚣声雷动,庆天应之如响,惊象物其犹神。咸曰:“大哉!非至德孰能睹此。昔唐虞之瑞逖听矣,今则见也。天物来,圣人革,时哉。况凤者阳鸟,赤雀火精,黄雀从之者土也,土则火之子。子随母,所以纂母姓。天意如彼,人诚如此,陛下曷可次辞之”(79)陈子昂:《陈子昂集·大周受命颂》,徐鹏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63-164页。

在陈子昂对祥瑞场景的复原中,凤凰、赤雀的出现,是臣下对武氏心态与时局的精准把握。武氏的太后身份以及其与皇帝之间的母子关系,依然是其可资利用以回应正当性追问的重要资源。而母子关系的强调,也有助于文武百官回避政治伦理的难题,维持政局的相对平稳。但武周也由此无法摆脱李唐政治遗产的影响。“(天授元年)改大唐京太庙为享德庙,四时唯享高祖以下三室,余四室则闭其门,废享祀之礼。又于东都改制太庙为七室,祔武氏七代神主。又改京崇先庙为崇尊庙,其享祀如太庙之仪。仍改太庙署为清庙台,加官员,崇其班秩。”(80)杜佑:《通典》卷47《天子宗庙》,王文锦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312页。武则天部分保留李唐在长安的太庙,使得武周时期出现了特殊的双太庙体制,乃是其对于政治时局的顺应。(81)有关“双太庙体制”的讨论,可参见李永:《宗庙与政治:武则天时期太庙体制研究》,《学术月刊》2017年第8期。虽然在武周的历史进程中,武则天曾尝试确立武周王朝的独立性,如圣历二年,变周、汉为隋、唐以为二王后,由之明确李唐“前朝”的定位,(82)关于二王三恪在李唐的废立,可参见孙正军:《二王三恪所见武周革命》,《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4期。但随即于久视元年(700年)十月,复以正月为十一月,一月为正月,开始向李唐正朔的有意回归。与之前后,武则天通过联姻以及明堂告誓的方式,试图强化李武之间的一体性,以确保其政治意图在身后的贯彻执行。无论,在复杂而具体的政治运作中,曾有多少变故的存在,李武的一体性,依然是唐人基本共识。在不断的事件化及与其他事件建立关联的过程中,“武则天”越来越成为一种凝聚具有明确情感投射的箭垛性语词,有着极为强大的功能记忆的特点,诸如宫廷权谋、地域之争、阶层升降、女性干政、酷吏政治、佛教皇帝、李武一体等均成为其语义使用的正当范围。

(三)作为典范与正当化依据的“武则天”:观念化的确立

武则天登基前,以皇后、天后、圣母神皇等不同身份影响李唐政局,并改变了李唐政治运作的观念、结构、制度与惯习的诸多层面。对天命与祥瑞的利用,成为武氏之后,女性主张自我权力的常规方式。景龙二年,“迦叶志忠奏:‘昔神尧皇帝未受命,天下歌《桃李子》;文武皇帝未受命,天下歌《秦王破阵乐》;天皇大帝未受命,天下歌《堂堂》;则天皇后未受命,天下歌《武媚娘》;应天皇帝未受命,天下歌《英王石州》;顺天皇后未受命,天下歌《桑条韦》,盖天意以为顺天皇后宜为国母,主蚕桑之事,谨上《桑韦歌》十二篇,请编之乐府,皇后祀先蚕则奏之。’太常卿郑愔又引而申之。上悦,皆受厚赏”。(83)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9,第6619-6620页。中宗韦后对于权力的追逐,自形式而言是对武则天的高度模仿,无论是利用天命、祥瑞,还是借助政治仪式的展演,均无新创可言。而庶出皇子地位的尴尬,则同样可以视为武氏立后所形成的政治传统的延续。神龙二年秋,李重俊被立为太子。“时武三思得幸中宫,深忌重俊。三思子崇训尚安乐公主,常教公主凌忽重俊,以其非韦氏所生,常呼之为奴。或劝公主请废重俊为王,自立为皇太女,重俊不胜忿恨。”(84)刘昫:《旧唐书》卷86《节愍太子重俊》,第2837-2838页。由于武则天大足元年(701年),韦皇后的嫡子李崇润因议论张易之兄弟事,不幸死于非命,中宗只能选立庶子李重俊为太子。但太子的血缘身份,无疑相左于高宗以来对皇权集团人物构成的共识。安乐公主对身为太子的李重俊的轻视,虽然掺杂有个人的权力欲望,但近半个世纪以来政治共识的影响应不容忽视:

时玄宗在东宫,太平公主干预朝政,宋王成器为闲厩使,岐王范、薛王业皆掌禁兵,外议以为不便。元之同侍中宋璟密奏请令公主往就东都,出成器等诸王为刺史,以息人心。睿宗以告公主,公主大怒。玄宗乃上疏以元之、璟等离间兄弟,请加罪,乃贬元之为申州刺史。(85)刘昫:《旧唐书》卷96《姚崇传》,第3023页。

睿宗在唐隆元年,重登皇位,李隆基居功至伟。及其为太子,已有功高震主的嫌疑,从而为政治对手留下了极大的利用空间。但其所遭遇的政治危机,同样也和其生母睿宗德妃已于长寿二年死于巫蛊事件存有关联。睿宗登基后,未立皇后,只因李隆基被立太子的缘故,而追赠其母为皇后,其太子身份即有先天的缺陷。虽然纸上的具文与政治的惯例在为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运作,提供程序路径以及价值规则等方面可资参照之先例的同时,并不具有必然的约束性,但也不免在政治纷争中成为“政治谋利”之工具的可能,被或有意或无意地加以利用。故而,高宗武则天以来利用政治事件所确立的权力结构,并不能有效达至维护皇统稳定更迭的目的。在权力纷争中走向个人权力巅峰的李隆基,再次面临着重新调整核心权力结构、弱化李武一体及重新调整政治共识的历史任务,从而开创了李唐中枢政治的另一新局。(86)任世英:《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第199-200页。

神龙元年,武氏退位,中宗复国号为唐。同年,武则天病故。其哀册文曰:

奇相月媖,惠心渊塞。苹藻必恭,纮綖是则。训自闺阃,风行邦国。九二肃袛,六宫允厘。中外和睦,遐迩清夷。家道以正,王化之基。皇曰内辅,后其谋咨。谋咨伊始,皇用嘉止。亦既顾命,聿怀代己。圣后谦冲,辞不获已。从宜称制,于斯为美。仗义当责,忘躯济厄。神器权临,大运匪革。宗祧永固,寰区奄宅。(87)李希泌:《唐大诏令集补编》,第64页。

《则天大圣皇后哀册文》是武氏身后,由中宗发布的盖棺论定之文。在哀册文中,武则天因其高超的治理能力与出众的政治品行,成为李唐在特殊时期,挽救危局的不二人选。武则天的称制以及后来的改唐立周,均为延续李唐国祚的权宜之计,李唐与武周是不可分割的连续体。虽然中宗对武则天的定位,或许存有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但其在后武则天时期所面对的时局,应是其承续武周政治安排的重要原因。“武则天”至此已成为建基于李武一体及女性参政资格之上的政治观念的表征,从而服务于特定的政治行动之需。景龙三年,中宗发布《答张景濂请改中兴寺观为龙兴寺观敕》:

往自永淳,至于天授,奸臣称乱,鼎运不安。则天大圣皇后思顾托之隆,审变通之势,忘己济物,从权御宇,四海由其率顺,万姓所以咸宁。唐周之号暂殊,社稷之祚斯永,天保定尔,实由于兹。朕所以抚璇玑,握金镜,事惟继体,义即缵戎,其若文叔之起舂陵,少康之因陶正,中兴之号,理异于兹。宜革前非,以归事实。自今以后,更不得言中兴。其天下大唐中兴寺、观,宜改为龙兴寺、观,诸如此例,并即令改。(88)李希泌:《唐大诏令集补编》,第1359页。

中宗在唐史上,多被目为懦弱、昏庸之主。而韦氏与安乐公主等女性的干政以及武氏家族影响力的持续,则为其佐证。但如此理解,不免忽视了中宗在远离政治中心多年后,根基有限必须依赖武则天政治遗产的事实。其对五王的处理以及对“中兴”称号的拒绝,在母子情感的影响而外,实主要源于应对时局的需要。也正是因为“武则天”成为政治观念的符号,其称谓的细微变化,总能对应着时局的巨大动荡。“及韦、武党诛,诏则天大圣皇后复号天后,废崇恩庙及陵。景云元年,号大圣天后。太平公主奸政,请复二陵官,又尊后曰天后圣帝,俄号圣后。太平诛,诏黜周孝明皇帝号,复为太原郡王,后为妃,罢昊、顺等陵。”(89)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76《后妃传》,第3485页。至玄宗朝,关于武氏的争论与利用终于告一段落。自此,“武则天”逐步淡出李唐的诏令书写,而转移阵地,并影响到后世的史书撰写与通俗作品的创作,武则天也在此过程被逐渐污名化。(90)参见韩林:《武则天形象的嬗变及其性别文化意蕴》,《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三、诏令书写的“景观化”与“破体为文”:文本层面的政治适应

政治与语言的互动,既展开于语词层面,亦同样会作用于作为语词整体的文体之上。政治生活为诏令书写确立尊重“政治共识”及语体适当的惯例与规则,而诏令书写则以“作为政治行动”的方式展现行动策略、实践意图并追求某种政治效应的营造。(91)刘顺:《经国之大业:中古文学与政治分析初步兼及张说的政治观念》,《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政治与语言的关系,在诏令文体的维度上,既体现于诏令文体的话语风格与功能特性,也会呈现于诏令文体在不同时期日常行政中影响的相对轻重。对于高宗武则天时期诏令文本的分析,自然是政治之语言维度分析的必要模块,且也应有助于呈现此时期政治生活的某些特殊之处。

由于高宗武则天时期在正统叙事的策略上对天命的强化,为盛世的营造奠定了基调,而祥瑞的大批量制作,则是此种政治意图必要的运作方式。当“革命”的正当性不再是“天命”宣扬的焦点之时,承统的合法性不仅须依赖于继位者的特殊禀赋,其于王朝的治理功绩同样是必要的佐证。由于正统与盛世的双重约束,在时间维度上,历史被简化为圣王相承的历史,而未来只能是当下的同质延续。当“过去”作为“历史”不再提供失败的经验与教训,而“未来”尚不足以产生一种整体性的关于社会生活的想象与规划时,时间遂被定格为作为盛世的当下。当下即是过去,未来即是当下,故而现在即是曾经流行的关于理想生活的实现。于盛世的营造而言,时间维度的单一化,意味着“空间”方是最可利用的政治工具。此种利用,既包含一切具有空间性的物质元素,如服饰、建筑与器物,也包含在空间中的仪式展演以及精心构造的空间结构等。正统叙事对于空间的依赖,会以频繁制作政治景观的方式,达成对盛世与圣皇的揄扬。(92)巫鸿:《中国古代艺术与建筑中的“纪念碑性”》,李清泉、郑岩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页。政治景观通常以盛大、恢弘、壮丽为特色,在吸引、震慑围观者和倾听者的同时,也因盛世荣耀的参与分享而强化其对于王朝及帝王的认同。当拥有无上荣耀的帝王,逐渐拉远与臣下的制度性距离之时,因为传统政治的内在缺陷,(93)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第10-11页。“使职化”遂不免成为其有效介入官僚常规权力,以扩大其实质权威的常规手段。由于诏令在国家政治运作的基础作用,政治景观的营造以及“使职化”的政治动向,自然会在诏令书写中留下深刻的印迹。

诏令书写对政治景观营造的适应,不仅仅是主题上“景观营造”类型数量的增多,如明堂的修建、封禅与巡礼的宣示,同时也是诏令书写自身的景观化,而后者更能展现一个景观化的政治时代的彻底性。龙朔二年,高宗册封许敬宗为太子太师,其文曰:

於戏!凤纪龙名,茂绩光于铅椠;砺金钩玉,嘉庸绚于缇油。盖以协赞帝图,弼成鼎命。矧乃望高咸一,朝庶尹而驰风;道郁半千,冠群后而宣誉。咨尔光禄大夫行右相许敬宗,籍敬生德,基贤诞秀。谋猷经制,识度英远。培风逸干,业峻于巨臣;灭景宏才,器隆于王佐。词源清秘,濯色于雕鞶;艺苑冲探,抽华于绣牒。挥汗简于丹掖,矫丰饵于鸡栖。翊宏词于青闱,彯长缨于鹤钥。(94)董诰:《全唐文》卷14《册许敬宗太子太师文》,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71页。

“凤”“龙”“金”“玉”“图”“鼎”“雕鞶”“秀牒”“丹掖”“青闱”,物象与色彩,在制文中密集出现,在将日常政治运作可视化的同时,也将其荣耀化。诏令书写自身的景观化,依赖于对物象与色彩类语词的频繁使用。但由于色彩类语词须依附于物象之上,以修饰物象的方式实现其文本功能,故而,于诏令书写的自我景观化而言,物象系统的作用最为根本。在物象的使用中,构拟的以及现实的动物意象是较为常见的物象系统。作为生物概念、社会概念、权力的物体和媒介、人的思想与形象象征之结合的复合性功能体,动物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权力装饰与象征的角色。(95)陈怀宇:《动物与中古政治宗教秩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60-262页。以动物作为权力和权威的象征,建基于民众对动物的认知与日常体验之上,故而其象征意味与政治意图易为民众所接受。诏令在对动物形象加以利用的同时,也构建着以动物层级为象征的政治秩序,此种秩序又反向塑造着关于动物的知识与想象。高宗武则天时期对动物形象的利用,是其政治景观营造的重要元素——陵庙、宫殿、明堂、万国天枢及转轮王七宝——无论是人间的政治与社会秩序,还是灵魂以及灵界的信仰秩序,均有动物形象的深度参与。诏令书写借用动物形象的象征意味,将政治运作以部分图景化的方式,展演于社会民众,并同时传递政治态度、政治意图以及伴随于其中的政治秩序。与动物形象通常一道出现,以服务于诏令书写自我景观化的另一类物象系统,是种类较多但极具体系意味的器物。由于在礼乐等公共性行动的展演中,器物承担着仪式扮演者的角色,其质地、造型与功能均具有超越其器物性的象征特性。因而,器物的使用受到场合、等级与地位等项因素的制约,并被高度的程序化与形式化。在对器物的频繁而程序化的使用中,器物不仅以历史媒介物的方式出现,同时也逐步形成了器物作为历史叙事独特范式的可能。(96)关于器物与历史叙事诸问题的讨论,可参见闫月珍:《作为仪式的器物——以早期中国文学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7期。诏令书写中对器物的描述,标示政治事件的层级与性质、宣扬政治行动的价值与秩序,进而将一套理解政治与社会的话语系统植入日常生活,以完成王朝政治共识的构筑与传播。

诏令书写的景观化是政治高层权力展演的文本化。而权力展演在对“空间”的利用中,会不断放大或刻意制造政治权力的权威化。皇权作为最高权力,其既会在日常的国家治理中产生对官僚系统的怀疑与猜忌,也会因为强化权威的需要而主动介入官僚系统的常规运作之中,以达成有效治理与维护个人权威至上的政治意图。(97)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第138-139页。此处所以参用周雪光研究作为参考,是因为运动型治理以对常规权力的介入、中断为特点,颇同于“使职”的机能,且“使职”的职事官化也与运动型机制向常规转化有极易观察的一致性。因而,政治景观营造的过程通常伴随有诏令叙事中与“使职”(差遣)相关现象的大量出现:

设官量才,固须称职。比来委任,稍亦乖方,遂使鞠狱推囚,不专法寺;撰文修史,岂任秘书?营造无取于将作,句勘罕从于比部。多差别使,又着判官;在于本司,便是旷位。并须循名责实,不得越守侵官。(98)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2《中宗即位敕文》,第7页。

敕文中所描述的“越守侵官”,是由“多差别使”造成。“官”在唐人的理解惯例中,指“职事官”。“侵官”则指“使职”对“职事官”本职的分割。据此敕文,高宗武则天以来,已经形成“使职”扩大化的明确态势。中宗不得不试图通过激烈言辞批判,以恢复职事官制的制度权威。但此种努力,在职事官使职化的历史大势之下,其实际影响颇为有限。(99)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第61页。“使职”本有临时派遣,事了即毕的特点,由于其委任方式的简便以及应事而设的针对性,常常成为王朝治理的重要补充手段:

朕祗膺宝历,寅奉璇图,常居安以戒危,每在得而思失……比命申理,未副朕怀。百姓虽事披论,官司不能正断,及于三司陈诉,不为究寻。向省告言,又却付州县。……宜令朝散大夫守御史中丞崔谧、朝散大夫守给事中刘景先、朝请郎守中书舍人裴敬彝等,于南牙门下外省共理冤屈。属户所有诉讼,随状为其勘当。有理者速即奏闻,无理者亦示语发遣……限今年十二月内使了。(100)董诰:《全唐文》卷11《申理冤屈制》,第137页。

《大唐六典·门下省·给事中》条注曰:“每日令御史一人共给事中、中书舍人受词讼,若告言官人事害政者及抑曲者,奏闻;自外依常法。”(101)李林甫:《唐六典》,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45页。据此,高宗令崔谧、刘景先、裴敬彝等,于南牙门下外省共理冤屈,在形式上属于“三司理事”的常规性司法行为。但详绎诏令文字“及于三司陈诉,不为究寻”“于南牙门下外省共理冤屈……限今年十二月内使了”等处的描述,此次“三司理事”既以门下外省为受理地点,又以三人稳定组合的方式打破了“侍御史凡四员,内供奉二员,掌纠察内外,受制出使,分判台事。又分直朝堂, 与给事中、中书舍人同受表理冤讼,迭知一日,谓之‘三司受事’”的惯例,(102)杜佑:《通典》卷24《职官》,第672页。体现出较为明显的临事差遣的使职化意味。高宗《申理冤屈制》中对“三司受事”的临时规定,意在于解决相关领域的社会具体问题。此种使职的设置,在高祖朝《遣淮安王神通安抚山东诏》、太宗朝《讨高昌诏》中均可见其先例。(103)分别见《全唐文》卷11,第23页;卷6,第75页。但高宗此制的不同之处,在于使职的设置不仅是因为处置社会问题的必要,同时也是为了应对官僚群体政治道德与行政效率的低下。此即意味着,使职的设置开始成为皇帝有效介入官僚常规权力以调控官僚群体的重要手段。这也意味着,皇权的强化在内在逻辑上必然会导致“使职”的强化。杜佑《通典》曰:“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于是百司具举,庶绩咸理,亦一代之制焉。”(104)杜佑:《通典》卷19《职官》,第473-474页。正是以使职化为唐代官制的重要特点。

诏令书写对“皇权抬升”的适应,除了在相关主题数量上的增长之外,也必然会引发诏令类型在政治运作中轻重比率的变化。由于信息的流动,在政治生活中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而对于信息的控制,无可避免地成为权力争夺的焦点领域。“(垂拱二年)三月,戊申,太后命铸铜为匦:其东曰‘延恩’,献赋颂、求仕进者投之;南曰‘招谏’,言朝政得失者投之;西曰‘伸冤’,有冤抑者投之;北曰‘通玄’,言天象灾变及军机秘计者投之。命正谏、补阙、拾遗一人掌之,先责识官,乃听投表疏。”(10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3,第6437-6438页。与武德以来的《求直言诏》,依然依赖于制度性的信息管道传递信息不同,武则天置铜匦与知匦使,则有着明确绕开常规管道,以建立其独特的信息获取机制的目的,并以此作为提升个人权威的政治手段。武氏的举措在其身后,影响逐步扩大,对信息流动产生了颠覆的影响。(106)吴丽娱:《试论“状”在唐朝中央行政体系中的应用与传递》,邓小南主编:《文书·政令·信息沟通——以唐宋时期为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46页。以诏令的书写与发布而言,皇权对信息流通渠道的介入,在导致表状取代奏抄成为政务运作之主体文书的同时,也使得“敕旨”的数量随之提升。(107)参见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公文形态、政务运行与制度变迁》,济南:齐鲁书社,2008年,第270页。同时,皇帝绕开中书、门下以墨敕行政,也成为调控政局、强化权威的常态。“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刘祎之窃谓凤阁舍人永年贾大隐曰:‘太后既废昏立明,安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正以安天下。’大隐密奏之,太后不悦,谓左右曰:‘祎之我所引,乃复叛我!’或诬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又与许敬宗妾有私,太后命肃州刺史王本立推之。本立宣敕示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太后大怒,以为拒捍制使;庚午,赐死于家。”(10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04,第6444页。刘祎之对墨敕合法性的质疑,终究只是墨敕影响逐步增长过程中的一个插曲。在官僚群体无法有效制约皇权之时,墨敕的推行更多取决于皇帝个人的治理风格以及其对于时局的理解。中宗复位后,曾试图将政务运作重新纳入程序化的轨道。但也正是在中宗朝,以墨敕授官的“斜封官”的大量出现,却表明此种努力或许不过是一种政治姿态的表达而已,墨敕对于政治运作的影响正处于上升曲线。(109)游自勇:《墨诏、墨敕与唐代的政务运行》,《历史研究》2005年第5期。

李唐代的“王言之制”有七,作为经过制度管道正式发布的皇权意旨,其对政治时局的适应,除了主题及类型上的变化之外,在体式上也会有所突破。武后《改元光宅赦文》即是绝佳的观察样本:

将隆母德,必欲子扶。近者地不藏珍,山无秘宝。皇家土德,胜气弥彰,宜从白贲之象,以辅黄中之运。自今以后,旗帜皆从金色,仍饰之以紫,画以杂文。其应合改者,所司详依典故。供奉帷幕,咸用紫色……又东都改为神都,宫名太初宫。但列署分司,各因时而立号。建官置职,咸适事以标名。而今曹僚之中,称谓多爽,宜改尚书省为文昌台……又比来诸道军行,叙勋多滥,或端居不出,以货买勋,真伪相蒙,深为巨蠹。自今以后,所司宜明具条例,务令禁断,责成斯在,可不勉欤!(110)董诰:《全唐文》卷96《改元光宅赦文》,第994-995页。

赦令起源甚早,《尚书·舜典》曰“眚灾肆赦”,《周易·解卦》曰“君子以赦过宥罪”。但起初,其含义较为简单,有“临时随事而为之斟酌”的特点。(111)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71《刑考十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458页。后世的大赦制度确立于秦汉之际,有宥罪、推恩的功能。虽然在演化的历史进程中,其范围有所扩大,但宥罪推恩的性质则较为稳定。至武氏时期,其《改元光宅赦文》在赦罪推恩而外,则大量涉及立法改制以及申明禁令的内容。(112)禹成旼:《唐代德音考》,《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2期。大赦职能扩张的特点,极为显著。如果以宥罪、推恩为其本职,则立法改制与申明禁令的“破体为文”,乃是“王言之制”的“使职化”。(113)魏斌:《唐代赦书内容的扩大与大赦职能的变化》,《历史研究》2006年第4期。至此,诏令已在主题、类型、体式等层面,全方位地适应了高宗武则天时期的政治态势。

高宗武则天时期是李唐政治史上极具破旧立新意味的独特时段,唐代后期制度变化的诸多因子均萌芽于此一时期。此时期的诏令,作为政治运作的基本路径,在承受时局变动之影响的同时,也会成为引领政局走向的关键元素。故而,对时期诏令中某些核心语词以及其主题与体式的考察,对于理解高宗武则天时期政局的结构调整、制度变化以及观念变迁,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风度”的消失、“武则天”自事件向观念的演变、诏令书写对政治荣耀化的适应及其“破体为文”现象,均足以表明,唐史中存在着一个独特的高宗武则天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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