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的思考

2021-09-10 14:45黄伟林
魅力中国 2021年26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院校

黄伟林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 九江 332099)

总书记法治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11 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两个要求中,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全民守法,都离不开“全民”这个主体。顾名思义,高职院校学生也在这个主体的内涵之中。在高职院校开展法治教育过程中,提升法治教育的质量,实现法治教育目标,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课题。

一、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

2014年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2016年6 月,教育部、司法部与全国普法办制定下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高等教育阶段目标作出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现有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以下简称《基础课》)对教学目标作出要求“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运行和体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的精髓,增进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更好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而具备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质”。

二、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的现实困境

(一)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的教师教学困境

2019年3 月18 日,在北京召开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中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承担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多数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背景的教师。先前曾有学者调查显示,“法律基础”教师中,“专职而具有法学学习背景”的不超过 5% 。没有法学专业背景,没有参加过法律实践的教师,要讲好法治教育课,就显得力不从心。其一,教师对法律专业知识的缺乏,难以解答学生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其二,教师对法治教育目标的把握不准确,抓不住教学重点。比如,讲解《基础课》中“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节,有些教师碎片化的法律知识作为教学重点,如结婚离婚的法定条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法律规定等,作为法律部门的相关原则却一带而过,此类无重点的讲解,使得“增进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的法治教育目标难以实现。其三,教师纯讲学生感兴趣的案例而不讲法理。案例的堆砌,能提高学生在课堂上的活跃度,但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法治教育目标大打折扣。其四,教师重法治理论教育而轻法治实践教育。法治教育止步于课堂,倾向于“纸上谈兵”。重“实体法”教育,而轻“程序法”教育,讲解了部分“权利与义务”,但如何享有权利,权利被侵害时如何维护权利,如何履行义务等部分,却知之甚少,“法律武器”成为束之高阁的装饰品。

(二)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的学生需求困境

高职学生相比本科生来说,对实用型、技能型、实践型的知识需求更多,对理论的学习需求较低。同时,高职学生在理论学习能力方面较弱。但《基础课》对教学目标作出 “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的精髓”这一点要求与高职学生的需求和学习能力不甚匹配。《基础课》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文均以法治理念、法治原则为主要内容,即使法治教育目标中有“更好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这一点,却都仅停留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述上,与高职学生追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目标及“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现实需求相差甚远。

(三)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的跨越式困境

从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来看,确立法治观念,养成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律人格,是高层次的目标。但现实和目标之间形成了跨越式的困境。多数高职学生对“掌握法律知识”的低层次法治教育目标都还未完全实现,仅通过《基础》课程第六章的学习,难以跨越实现高层次目标。随着社会分工的细致化、专业化、部门化,非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和关注度都不高,虽然网络开放课程应有尽有,但无专业的指导,仅碎片化的学习,不足以形成系统的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未扎牢的情况下,上升到法律知识背后的法治观念等理性认识的难度大为增加。划定高层次法治教育目标,想要一蹴而就,就只会是“一厢情愿”,最终是以形式上的完成学分而“草草了事”。

(四)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的阻力

实现高职院校法治目标,仅靠学校课堂的知识讲解和正面引导,还远远不够。千百次的正面教育,往往被一两次负面舆情冲击所击溃。网络上出现的一些负面信息,成为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阻力。高职学生在对法治未形成理性认识之前,在情感上的认知的不确定性和盲从性,易导致“一叶障目”、“以偏概全”。

三、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目标的有效路径

(一)提升教师法治素养

教师在法治教育中起到主导、引导、授业解惑的作用,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最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教师自身的法治素养问题。一方面,高职院校要大力引进法学专业背景的人才充实到法治教育的队伍中来,如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等专业毕业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的理论作为支撑,有效实现高职院校法治教育高层次目标。同时,可以引进实践型法律人才作为学校法治教育的兼职教师,如员额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他们以其自身的法律实践和感悟,更加鲜活的方式教学,言之有物,学生更易信服和信任。另一方面,对已有的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学知识和理论培训,利用寒暑假时期进修法律专业,或者学校购买法学网络课程,以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同时,教师可到基层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到司法所担任调解员等方式积极参与法律实践,能解决“未旁听过庭审”而讲解“司法公正”、“司法权威”的空洞感。以实践检验和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从事法治教育也更有底气。

(二)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

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过程中,案例教学法是常用的教学手段。但运用了案例,是否就能实现法治教育的目标呢?不尽然。课堂上,有些教师使用案例教学法,也仅是碎片化的以案例讲解相关法条,但与法律原则、法治理论的关联性相对较弱。如果仅以“猎奇”的方式来讲解案例,重故事而轻理论,是难以实现法治教育目标的。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其目的在于以案释法理,而非以案释法条。比如,运用“2020年最高检发布了6 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讲解刑法理论中的“正当防卫”时,更多的不是解析正当防卫在该案中如何具体适用,而是讲透“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理,实现学生对“良法善治”的理性认识,对法律的信任和推崇。

(三)开设法律选修课辅助实现《基础》课的法治教育目标

高职学生对法治教育的需求和法治教育的目标有一点的差距,高职学生在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感性认识尚有不足时,通过《基础》课实现法治教育的目标就无从谈起。在现代社会,法律知识的学习是法治意识得以形成的基础和先导,对社会主体法治意识的形成至关重要。特别是对当代大学生来说,形成法治意识的主要的、最具可行性的路径,就是首先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因为“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根据高职学生的客观需求,开设一些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辅助实现法治教育的目标,就更具有可操作性。比如,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开设电子商务法课程,针对会计专业的学生,开设经济法、税法等课程等。也可以不分专业,在全校开设民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学生生活、学习、工作密切相关的课程,使学生从身边的法律知识学起,再结合《基础》课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论,将高职学生的现实需求与法治教育目标相融合,以实现法治教育目标,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

(四)多措并举消减法治教育的阻力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消减法治教育的阻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基本格局。行政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程序,减少冤假错案,严处徇私枉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行径,形成“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正向引导教育高职学生,坚定法治信心。同时,网络舆情实现正面示范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引导高职学生辩证、全面、理性看待我国法治现状与未来。

(五)高职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实践

高职学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法律实践,增强法治主体意识,实现自主教育目标。其一是立法讨论。教师可以从辅导学生制定班规开始,积极参与讨论身边的规章制度,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进而辅导学生参与讨论最新的一些法律草案。二是行使监督权。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利,可以提出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检举等。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捏造事实,也不主观臆断猜想。三是旁听庭审。教师可带领学生到法院旁听、观摩庭审,也可通过庭审直播网络观看法治热点案件,也可辅导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辩论等法治实践活动。

猜你喜欢
法治法律院校
2020年部分在晋提前批招生院校录取统计表
2019年—2020年在晋招生部分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录取统计表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2019年提前批部分院校在晋招生录取统计表
人大战“疫” 法治为要
法律讲堂之——管住自己的馋嘴巴
2019年成考院校招生简章审核对照表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让人死亡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