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奏鸣曲的发展
1.十六到二十世纪的奏鸣曲
什么是奏鸣曲?奏鸣曲是代表着乐器音乐的写作方式之一。Sonata是鸣响的意思,来源于拉丁文sonare,翻译成中文便为“奏鸣曲”。古典音乐史的发展进程里,奏鸣曲式随着各乐派作风的变更也有着不一样的发展,古典乐派也因而逐步完善。
16-20世纪间,各个阶段奏鸣曲的发展,最早在16世纪那个时候,奏鸣曲它包括了所有器乐曲,和声乐曲相对。
奏鸣曲到17世纪早期便成了器乐合奏作品,接着发展成为巴洛克式奏鸣曲,奏鸣曲有“教堂奏鸣曲”和“室内奏鸣曲”两大类。顾名思义,前者就是在教堂演奏的曲子,而后者多用于宫廷娱乐时弹奏。
18世纪的奏鸣曲,从早期阶段到古典时期,不仅结构方面,它在风格上更是一根本转变。独奏取代了三重奏鸣曲,同时C.P.E.巴赫则确立了古典奏鸣曲的结构模式,变成了主调风格的音乐。与此同时,演奏的形式也变得不再是重奏,而转为乐器独奏或者乐器与钢琴合奏的形式。
在海顿和莫扎特的那个时期,奏鸣曲的结构已经完全定型,这两位作曲家确立了三个乐章组成的奏鸣曲形式,即快板-行板-快板;之后在贝多芬的发展下,奏鸣曲体裁又有了一个全新大突破,他把各乐章都进行了结构扩展,让主题和主题之间变得戏剧性,尾声成为主要的组成部分。贝多芬是个非常高产的作曲家,单是钢琴奏鸣曲就创作了32首,贝多芬的奏鸣曲这种音乐体裁进入成熟的发展时期。除此之外,奏鸣曲也在各大行器乐体裁中取得了支配性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