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如今,国际贸易越来越频繁,不同国家的当事人签订着一份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本文对当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出现违约时CISG中规定的常用法律救济方法进行分析。结合CISG规定,分析“实际履行”“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三种法律救济方法各自的特点,并分析三者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出现违约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违约救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解除合同;CISG
本文索引:钟鲁粤.<标题>[J].商展经济,2021(14):-018.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45/j.issn.2096-6776.2021.14.06
隨着社会的发展,交通运输水平逐渐提高,满足了国际货物买卖的条件。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与协同发展理念的流行,增加了国际货物买卖的需求。双方当事人通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现双方交易目的的双赢局面诚然可慰。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并不总是如预期般顺利的。或因客观事件导致难以履行,或因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难以履行,在实践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能按约履行的状况屡有发生。不论当事人违约是出于主观故意还是因客观不可抗力导致,即使存在不可抗力事件,也只是可能作为免责事由进行免责,无法避免违约事实的成立。一旦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出现违约,交易安全被影响,当事人的利益也很可能遭受侵害。为了保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合理权益,同时保障国际货物交易安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法律救济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