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进入“十四五”时期,探索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建设,加大力度发展企业年金是必然举措。从我国企业年金的实践逻辑来看,我国的企业年金存在着覆盖率低、规模偏小、增速下滑的特点。2014年以来,企业年金的发展进入转折点,企业年金扩面所遇到的瓶颈效应明显。通过本文研究发现,影响我国企业年金扩面的因素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石不稳、企业年金定位的非强制性、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比例过低等。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基石,实施“准”强制企业年金,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以期切实解决企业年金扩面的现实困境。
关键词: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企业年金;扩面困境
本文索引:吴秀梅.<标题>[J].商展经济,2021(14):-99.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45/j.issn.2096-6776.2021.14.30
1 引言
自20世紀90年代确立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以来,政府高度重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但这种重视并没有带来养老保险体系各支柱的均衡发展。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的一部分,自成立以来发展缓慢。截止到2018年年末,我国企业年金资产总计14770.38亿元[1],占GDP的比重仅为1.64%[2],第二支柱仅占我国养老金总资产的20.81%[3],这与大多数国家认可的“四四二”模式[4]差距甚远。
实际上,1991年建立补充养老金制度以来,企业年金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企业参与率仅为2%~3%,远低于发达国家40%以上的水平;职工参与率仅有1.5%左右,与发达国家接近60%的水平相去甚远[1];企业年金平均替代率持续不到1%,远远落后于美国的40%,落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平均9%的水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