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弗兰克聚合性思想的研究

2021-09-10 07:22王乙尧
今古文创 2021年19期
关键词:弗兰克

【摘要】 每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不可直译的概念范畴,聚合性就是俄罗斯文化中具有独特性的概念之一。该概念最早由俄罗斯哲学家霍米亚科夫提出,他将日常用语собор一词抽象化,从而使该词具有了特殊的哲学、神学的内涵。后来其他俄罗斯哲学家、神学家不断深化内涵使其成为表达俄罗斯哲学思想的重要概念之一。本文首先阐释了聚合性一词的词源和含义,并总结霍米亚科夫对聚合性的理解;接着说明弗兰克对霍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并比较他们的不同之处;最后阐述弗兰克借用聚合性是为了证明社会精神基础以解决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和对抗虚无主义。

【关键词】 聚合性;弗兰克;社会的精神基础;神人性

【中图分类号】D9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19-0053-03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文化哲学视域下现代俄国哲学‘虚无主义’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AZX014)”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霍米亚科夫的聚合性含义

“聚合性”(соборность)一词最早由俄罗斯宗教哲学家霍米亚科夫将собор抽象化用于表达抽象的哲学和宗教的含义。собор本来是一个日常俄语词汇,它有两个意思分别是1.会议、会议的决议的意思;2.大教堂、大祭司的意思。当霍米亚科夫给它加上ност这个后缀的之后它就变成了一个哲学和神学特定的概念。由于这个词是俄语和俄罗斯文化的独特产物,所以没有直接对应的中文翻译,中文对其的翻译也是五花八门,有“会同性”“聚合性”“共同性”“聚议性”等多种译法。本文则统一采用“聚合性”这一译法,因为俄语中со有放在一起的意思,бор则是聚集的意思。而“聚合性”一词本来就同时统摄“统一”和“和而不同”两种含义,而“聚合性”则是“聚集”和“和而不同”的“和”两种含义的综合。

聚合性该词用来描绘一个统一体的状况,表示一种将多个人统一在一起、使得多样性得到统一的原则。霍米亚科夫用它来说明既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中的每个成员又是自由的状态——东正教教会的原则。由多人集合形成的共同体有着不同的形式,聚合性是“自由和有机的统一体,其活的本原是神的互爱的恩典”。聚合性实际上反映了霍米亚科夫仍然关注于西方哲学的基本的问题,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或者说多和一的问题。另外聚合性的自由和爱的统一的原则,实际上也是对传统哲学中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的回应。

聚合性有三个内在属性,首先是自由,“教会的基本原则就是不屈从于外部的权威,而服从于聚合性”,(霍米亚科夫认为只有东正教教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会)所以首先靠外在权威压迫的统一体都不是真正的统一体,自由和统一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它们在教会中实现了统一,其中的每个教徒都自愿地选择加入这一统一体,自由是向往神的自由、是自由的信仰,他们“在真理中自我实现”。

第二个属性是爱,霍米亚科夫认为聚合性是自由和统一的结合,同时也是爱与自由的统一。爱是形成统一体的凝聚的力量,这个爱是形而上学的爱,是对上帝的爱,教会中的每个人都自由地爱着上帝,正因为对上帝的爱让人们结合在了一起。

第三个属性则是有机性,聚合性的统一体——教会,是无形的,人们看不见摸不着,没有一个领导者可以决定它,但是它又是确实存在的,而且也不是固定的存在,“它是真正意义上的活机体,是由自给自足的完整个体构成的统一体,这一整体有着自己的生命和源泉,并按照自己的方式改造所有成员”,在教会中的每个成员又因加入教会而丰富自己。

霍米亚科夫曾对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的极致的理性主义表示反对,所以聚合性的提出也是为了反对西方的理性主义,区别于西方主客二分。天主教的神总是外在的神,神在人之外与人相分离,神变成了某种外在的规则,自由也成了对必然的认识;但是俄罗斯东正教思想则强调整体性的观念,不仅在认识论上不是理性逻辑的,不是主客二分的,而且在对待神的问题上,也强调神的内在化,即神不在人之外,而在人之中,这就是神人性原则。正如弗兰克所说:“神只是人的神,离开了人的神,或者人之外的神,就不是真正的神,而是僵死的偶像,上帝不是至高无上的外在权威,而是在人的内在深处揭示出来。”

二、弗兰克的聚合性思想

弗兰克继承并深化了霍米亚科夫的聚合性的内涵。不同于霍米亚科夫仅仅单纯地将聚合性应用于教会,弗兰克则是将聚合性直接应用于社会领域。霍米亚科夫用聚合性来解释东正教教会,而弗兰克则通过对个原主义和普济主义的批判,提出理想的社会形态。

普济主义认为社会是某种内部和谐具有独特规律的独立现象,认为离开了社会的独立抽象的人不存在;而个原主义则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人原子,社会由人和人之间协调组成,没有独立的抽象的社会存在,有的只是一个一个单独的人。如普济主义所言社会确实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人们看到的只是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即使人们说“社会意志”或者“民族魂”也不过仅仅在譬喻的意义上成立,人们并不能找到社会的任何魂魄;与此相反,个原主义确实是实证主义者的“合理看法”,但是不可否认社会确实有着它的统一性和共性,“社会中除了真正自觉地通过法律建立的秩序,还有很多共同的、划一的、有序的、没有人自觉建立的、从来没有人去刻意追求的领域,而且正是这一领域才是社会生活主要的、占统治地位的方面”。

弗兰克想达到的是人们如何在保证每个个体各自独立的同时还能够解释社会的统一性。弗兰克认为社会就是一種共相,而共相恰恰是超时空的,社会显现并不是幻象,它有着自己坚实的基础。

从外部看社会好像是一盘散沙,每个独立的肉体来看整个世界都不过是他的客体,但是人们称之为“聚合性”的那个有生命的、有机的东西才是社会的真正基础。再功利的劳资双方没有任何信任也无法完成任何交易,爱国主义这种发自内心的情感无法否认,没有任何一种纪律能够让士兵心甘情愿地去冲锋陷阵。“聚合性”的第一种形式是家庭,尽管人们的肉体彼此独立,却能因为爱结成精神上联系的共同体;聚合性的第二种形式是宗教生活,也就是霍米亚科夫的聚合性,教会让人们聚集在一起不是因为某种强制性,人们自愿地、自由地感受到了某种共同的东西,他们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灵魂不是封闭孤立的,而是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不是从外部的,而是从灵魂深处结合的;聚合性的第三种形式是社会,或者弗兰克所说的任何一群联合在一起的人的共同命运及其生活,“国家和民族尽管一开始都建立在暴力和征服之上,强制性地把各个敌对的部落和种族统一起来,但都由于共同的历史命运、相同的快乐与悲伤、失落与希望而成为一个真正的内部统一体。”它不只是外部相同的语言、习俗、歌曲,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一致,某种共同性穿过了每个共同体成员的灵魂。

“我们”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才既是拥有自由意志的个体的“我”,又是属于社会共同体的“我们”,如何理解“我”和“我们”之间的关系。如果只是执着于笛卡尔式的“我思”那样的主体性的“我”,势必会陷入唯我论,无法解释他者。既然除了“我”之外的一切都属于“非我”的客体,那么如何有他者,相对于“他”的“你”这一概念也无法解释。

弗兰克认为,所谓“他”应该是“你”的,他者不是从外部认识的客体,而是从内部为“我”所有,“我们的任何一次交流都不是两束光束的简单交汇,即使是两双眼睛转瞬间的相对也实现了一次生命合二为一的交融,一种共同的、精神上的血液循环”。“我”从来就不是从外部遇见“你”,“我”正是在和“你”的相互关系中显现的,“‘我们’不是第一人称的复数,不是多个我,而是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的统一体,我和你的统一体”,所以在统一体中“我”和“你”永远是相对的。“我们”互相独立,又是一个统一体,这种统一体正是聚合性的体现。

三、聚合性与社会的精神基础

弗兰克对于聚合性的应用超脱了教会的范畴,而将它应用于社会领域,聚合性是统一和自由的结合。弗兰克用聚合性来说明社会的特殊性,社会是这样一种存在,它不是松散的、单个人的组合,它有着统一的精神基础,却又不会让个体丧失掉个性。

弗兰克首先批判了两种对社会的看法。他认为社会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一种物质,社会显然不是像石头一样的物质,人类活动确实是始终和肉体相关的、物质的过程,但是社会生活不一定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件,例如家庭、国家、法律,经济、社会改革,“却不能在有形的物质存在界来研究,只能通过内在精神的参与,通过共同体验无形的社会活动来解决”。

弗兰克批判的另一种则是心理主义的社会,即认为社会是由人的主观精神,由人对生活的意志、情感和心像所决定的。把所有人或者聪明的人的内心生活合在一起集中起来就形成了社会,这种说法显然也是不成立的,如果一切社会现象都在“我”之内,那么国家、法律、家庭、党派斗争也在“我”的内心,但是它们确是外在的,它们像外在的石头一样客观。

“我们”谈到社会存在的本质时,并不是说它是单个个人心理现象的总和,而是用“我们”一词,就如同上文所说,“我们”不是独立意识外部的交互关系,而是它们根本的融合,我把“我”这一现象置于与“你”的融合之中,从根本统一的“我们”来认识。

所以社会存在既是非物质的,又是超个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弗兰克把它称作精神实在,或者客观思想,它是一种类似于柏拉图理念的,与西方哲学一脉相承的思想。首先近代哲学一直在说明有一种“客观的思想”,它说的完全不是一种内心的感受,它没有时间限制,也无所谓人们否定它。我们在社会道德领域似乎也存在着这样的“客观思想”,但是明显它又不像数学这样的客观思想那样不受时间性地限制,如君主制会因为没有人相信君主而消失,社会现象总是围绕着人的某种具体的生活,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但是它不同于心理主义,“客观的、个人之上的现实不是以具体的事实的形式从外部作为一种客体呈现在我们面前……而是以存在于我们本身、从内部与我们融为一体并为我们所知的真实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所以社会存在不仅仅是一种客观思想,它还是我们真实的人类生活,它是实践的,总是在我们苦苦寻觅、痛苦的思索过程中。

因为社会生活所固有的客观实在性,而且它总是在交往中实现其自身的“应当”,这个“应当”便是社会的道德基础,这个基础不来自于外在的强制,而来源于自身的认同,来源于人内心深处的渴望,这种感觉称为良知,但是这种良知又是社会共同体共同的,其中就体现了社会的“聚合性”。

所谓人的本性,在弗兰克看来就是在于不断克服和改变自己的本性,人总想克服自己,超越自身,而达到比现在更大的我,人的内心总是欠缺的,人总是认为自己不完美,这种认为自己应该高于自己的本性的特征就是神人性,人的特征正是在于他是神人,“人同神的关系与神的联系,就是人的本质的决定性特征。使人成为人的东西——人的人性因素——就是他的神人性”。人自愿地服从于社会的原则,这也是法律、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因为顺从它就是顺从自己的本性,聚合性使得社会的精神基础得以建立,社会的精神基础和人的本性相通,解决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也奠定了人的精神基础。

四、总结

弗兰克继承霍米亚科夫聚合性的思想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深化阐发,使得聚合性这一思想具有更大的应用领域和更强的解释性,聚合性在阐发社会的精神性上发挥巨大作用,成功解决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二元对立。

庸俗的唯物主义必定会导致丧失精神基础从而陷入虚无主义,而弗兰克用聚合性找到了精神的基础找到了价值的目标。但是它过分强调社会的精神性,没有看到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仍然有空想的色彩和时代的局限性。不过它强调自由和统一的结合,我们自由地服从于集体等思想,对于现今时代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弗兰克.社会的精神基础[M].王永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2]弗兰克.实在与人[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3]赵丽君.霍米亚科夫的聚合性学说探析[D].东北师范大学,2009.

作者简介:

王乙尧,男,漢族,河北张家口人,黑龙江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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