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摘要]深层链接是一种特殊的网络链接技术,具有直接指向被链作品、不发生网页跳转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多起由深层链接行为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但目前我国相关立法还不够完善,导致此类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出现了司法认定标准不一、著作权法规制路径不完善的问题。我国立法首先应当统一认定标准,然后增设不作为侵权认定及规制,进一步明确破坏技术措施行为的独立地位以及认定技术措施有效的情形,以完善深层链接行为的著作权法规制。
[关键词]著作权;深层链接行为;服务器标准;著作权法规制
深层链接主要是指区别于普通链接的特殊网络链接技术。近年来,由深层链接行为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屡见不鲜,如腾讯公司与真彩公司著作权侵权案。腾讯公司(以下称“原告”)于2011年获得了视听作品《北京爱情故事》的独占授权。真彩公司(以下称“被告”)在其平台网站上设置了上述作品的深层链接,并且在播放时没有原告网站的广告服务。原告于2016年委托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证实其网站存在加密保护的技术措施。2017年年底,原告以信息网络传播权受侵犯为由向法院起诉被告。此案经过两次审理,于2018年12月5日得到最终判决,判定被告破坏了原告设置的视频加密技术措施,违反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
本案暴露了深层链接行为的著作权法规制存在的问题。笔者拟以“腾讯诉真彩案”为视角,从司法认定标准和著作权法规制进路两个方面进行探究,并对我国深层链接行为的著作权法规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