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哲
摘 要:初中学生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现象,反映了青少年学生公民意识培养上的不足。学校作为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场所,对初中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觀、价值观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农村初中可在学校仪式、综合实践、校园治理、拓展课程中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
关键词:公民意识;德育;农村初中学生
一、农村初中开展公民意识培养行动的缘由
笔者所在的温州市瓯海区郭溪中学集团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学校。前几年,校内时有不文明现象发生:学生如厕时相互打闹,破坏厕所的门,将洗手液倒掉,把肥皂扔进便池;故意损坏课桌椅,在课桌椅上任意涂鸦;随意穿越校园绿化带,践踏花草树木;晨会升国旗仪式时不严肃,交头接耳、肆意讲话;为获得更高的分数,千方百计尝试考试作弊;面对斗殴事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学生间相互包庇或者一问三不知……
为寻求不文明现象背后的主要原因,学校模仿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课题组的做法开展了“新时代中国青少年公民素养调查”。调查问卷采用李克特5分量表,以1~5分代表从低到高的发展趋势,5分为满分。调查结果以平均分和标准分表示青少年公民素养六个维度(主体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德意识、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发展水平。调查显示,相比城市学校的学生,我校大部分学生得分偏低0.5分。具体而言,学生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一般,法治意识与公德意识较好,参与意识与权利意识相对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