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层委托代理视角的非公共海绵设施运维激励机制

2021-09-13 06:40:28丁雷杰丁继勇翟武娟
水利经济 2021年4期

丁雷杰,丁继勇,翟武娟

(1.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2.河海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1100)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模式,在城市防洪排涝、防污治污、净化节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2015年第一批试点城市公布后,我国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期望通过相关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基础设施(下称海绵设施)在蓄水节流等方面的作用。目前,试点城市在宏观总体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初步达到建设目标[1]。

海绵设施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海绵城市整体效益的发挥。按照所在地块的属性和投资主体的不同,可将海绵设施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共地块上的海绵设施,一般由政府投资建设或引入社会资本方通过PPP模式融资建设[2];另一类是非公共地块上的海绵设施,由拥有相应地块使用权的开发商按照政府的要求开发,例如小区内绿地的整改、绿色屋顶的开发等,该类设施在运维和付费上较前者较为复杂[3]。就项目全生命期而言,海绵设施的运维期可能长达数十年,因此不论在公共地块上还是在非公共地块上,既要重视海绵设施的建设,更要重视海绵设施的运营维护。目前,试点地区海绵设施大部分刚进入运维阶段,而国外也没有可以完全照搬借鉴的经验,在运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由委托代理关系导致运维代理方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问题。尤其对非公共地块上的海绵设施,各相关利益主体不仅仅是单个委托代理关系,而是由政府、业主、物业公司之间形成的一条链式双层委托代理关系,既要考虑单个委托代理关系中主体之间的两两关系,又要考虑某个主体对整个关系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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