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香 于安琪
摘 要:广泛的民主协商有助于增强党的决策力、群众组织力和自我净化力,进一步加强党对国家治理的政治引领。将协商民主引入法治建设中,有助于提升法治体系供给的有效性,促进法治体系的贯彻执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将协商民主机制嵌入国家治理全过程,有助于增强国家的政治吸纳和利益协调能力,为国家治理提供稳定政治局面;有助于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促进行政效能的提升;有助于培育社会的自治能力,实现基层社会良性运转;有助于提高参与全球治理能力,为国家治理赢得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关 键 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协商民主;群众组织力;治理能力;治理效能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8-0018-10
收稿日期:2020-01-07
作者简介:王永香,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主政治与政府治理;于安琪,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主政治与政府治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推进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7CZZ03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新时代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路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0M673438。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称为中国的“第五个现代化”,是党和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