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云霓 周艳玲
摘要:“十四五”规划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整体发展安排,强调帮扶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在积极福利语义下,支持性就业作为一种积极的就业导向型福利,对于残疾人真正融入社会、实现独立生活具有极大价值。为破解我国支持性就业服务的供给主体能力不足困局,对北京市试点项目成效较好的X中心和Y中心进行第三方视角的深度观察研究,发现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面临着服务视角偏差、服务手法偏离、服务持续困难等困境。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下,为破解这一难题需要变权利视角为能力视角,提取供给实际价值点;服务手法立足受众,注重开发潜在人力资源;规划全景服务发展,增强后续支持。以期探索出一条可复制的支持性就业服务供给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积极福利;社会组织;残疾人;支持性就业
中图分类号:D669.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5-0157-04
一、引言
根据相关数据,残疾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6.34%,其在业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在现实环境下,重度肢体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者就业更是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权益,将残疾人就业事业纳入国家整体发展安排。
在此背景下,支持性就业这一新兴的就业服务形式逐渐发展,主要内涵包括薪酬、提供连续性支持和融合性工作环境,致力于实现残疾人尤其是心智障碍者的平等就业和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