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房地产市场监管权的行使及其优化思考

2021-09-14 08:15:08金鹏伟
上海房地 2021年8期

文/金鹏伟

一、问题提出 :从我国住房改革谈起

中国的住房改革开始于二十世纪末,一场席卷全国的改革使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福利分房成为时代的记忆,住房的全面商品化应运而生。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一直是百姓茶余饭后的热议话题,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一方面,住房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关乎每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已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影响力巨大。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限购、限贷、限价政策,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引发了不少问题。这表明我国房地产市场还不够成熟和完善,政府监管还存在缺位。

近两年,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增长形成较大阻力,房地产行业更是处于关键的调整时期。笔者希望通过本文全面梳理和分析政府市场监管权的行使,从而完善政府监管的效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问题分析: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不足

明确政府市场监管的责任,需要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都应靠市场自身的调节来解决,政府不应去干涉。面对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明确政府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以及怎么去管。这些问题如果不处理好,政府的市场监管就会出现偏差。这会导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恶化,甚至会导致市场运转的全面失灵。在实践中,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通常会出现三方面的问题,分别是监管的错位、越位和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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