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

2021-09-14 13:55杨春花
安徽农学通报 2021年15期
关键词:典型案例问题对策

杨春花

摘 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2018年11月23日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监测示范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果,对示范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查阅相关文献,整合调研和文献资料,同时借鉴典型案例的亮点做法,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领导、执法机构、支撑保障以及规范执法4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对深化示范单位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有引导与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问题;对策;典型案例

中图分类号 D922.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15-0215-03

Research on th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Demonstration Units

YANG Chunhua

(Beijing University of Agriculture, School of Grammar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eijing 102206,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thoroughly implement the guidance on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ssued by the State Council on November 23, 2018, and further monitor the effect of th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in demonstration units,this paper conducted field research on demonstration units, referred to relevant literature, and integrated research and literature,discussed the organization and leadership of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support and guarantee, as well as standardizing law enforcement,at the same time,drew lessons from the highlights of typical cases, which played a guiding and promoting role in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of demonstration units.

Key words: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Typical cases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依法治农的重要手段,具有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能和重要方式[1] 。农业工作离不开依法行政,其对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执法安全效能具有重要意义[2]。目前,学术界关于示范单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问题、对策以及典型案例亮点的研究尚有欠缺。对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的研究仅涉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3-4],研究内容多为基层县(区)级种子行政执法现状[5]、问题[6]以及一系列针对法律制度和行为提出的建议与对策[7],以鲁天才等[9]为代表的学者研究了执法改革组织保障、机构设置、重视程度以及执法力量[8]。为此,笔者结合实际调研情况,研究示范单位的执法改革突出问题,提炼出可行性强的典型案例,并提出对策建议,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问题

1.1 组织领导问题 未明确或未单独划分“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创建领导机构, 组织领导需进一步明确。

1.2 执法机构问题

1.2.1 执法制度不健全,内部执法人员资质不具备 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人员调整未完全到位,其编制仍为原属部门,但若将人员编制完全划分到执法机构,又存在薪酬不匹配等情况。执法机构人员年龄普遍偏大,部分人员临近退休,年龄结构不合理,执法力量十分薄弱。执法大队中无法律专业人员,或法律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极少,执法过程中对于违法事件无法从专业角度评判,仅通过执法队员互相讨论、查阅法律文件等简单步骤予以判定。无证执法人员无法对违法事件给予确切定性,缺乏专业法律解釋,存在执法依据不准确、案卷格式不规范等现象。部分执法人员不会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材料仍以手写为主。

1.2.2 职责不明确,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 部分地区未建立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向乡镇延伸的机制,未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的相关追究制度的学习记录或文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其他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以及所属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机构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晰。

1.3 支撑保障问题 部分机构无执法车辆,执法出行以租车和私车公用方式为主,严重影响执法效率。

1.4 规范执法问题 执法人员持证率还未能全覆盖,执法检查落实不彻底;部分执法工作堆积,一次性解决的现象普遍,执法效率不高;普法工作机制及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有待完善;部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待完善。

2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策

2.1 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需明确执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按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的要求,成立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创建领导机构,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责任,并将农业农村法制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清单,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召开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专题会议,并严格落实重大违法案件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制度。

2.2 健全执法机构

2.2.1 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多种机制,有效开展工作 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按照年轻化、专业化、合理化等要求调整人员结构,保障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设置机构和职能合理调整岗位人员,优化人员结构配置,优化人员岗位、薪资和职称的匹配。充分利用乡镇资源,建立县乡联动检查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建立执法检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监督机制,提升干部素养,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合理规范执法人员结构,加强法律人才的引进培训,与市场、生态、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尝试建立重大执法案件协理机制和联席会议沟通机制,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鼓励执法工作人员在职考取计算机证书,提高电脑使用率,减少手写材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2.2 明确职能,加强普法培训,提高持证率 严格落实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建立执法队伍向城乡延伸机制。加强执法大队的党建领导,合理延长或调整干部的任职年限,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制度职责明确责任,强化分工,建立协作协调机制,提升执法专业性。加强工作内容的日常培训和法律知识技能的专业培训,执法人员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普法,通过各类学习培训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出台相关司法考试绿色通道,鼓励执法工作人员提高持证率,为执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3 增强支撑保障 支撑保障优先考虑经费,确保高省际沟通,减少私车公用现象。合理分配财政下拨预算,按照示范要求,优先保障执法工作需要,在经费使用、执法活动、违法追究等方面要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加大经费,保障执法。提高省际沟通,确保执法。针对私车公用现象,一要采取有偿机制法,及时全额报销;二要从源头杜绝私车公用现象,农业部统一发放经费,严格确保执法车辆到位,减少执法人员的担忧,为执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2.4 规范执法

2.4.1 严格规范执法制度 党组牵头,监督实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要求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频次更细、深度更深,加强执法记录和留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文书及档案的规范制作管理。加强执法培训,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求持证率全覆盖。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把相对人按照行业进行分类,一方面组织宣传,另一方面组织培训测试,提高普法成效,将普法工作和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行政执法工作服装,完善网络营销平台,设置专家咨询平台,完善网络营销相关管理条例。

2.4.2 借鉴典型案例规范执法 Q区农业綜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04年11月获批编制成立,正式挂牌于2005年1月,属于副科级事业单位,且在2006年11月增挂Q区渔政管理站牌子。核编32人,实际在编在岗31人,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执法。

Q区规范执法的亮点:一是严格财务制度,建立详细的支出预算表。Q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具有明细的工资福利预算,有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以及项目支出明细表(详细展示物料、人工、水电等费用),充分建立起溯源机制,保证执法经费的支出有据可循。二是建立“红黑名单”监管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Q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2014年就对全县农资经营店实行“红黑名单”监管目录制度,充分结合Q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对登上“红黑名单”以及撤下都有严格规定,并且会留底,方便以后追踪检查。实施“红黑名单”监管机制精细化、准确化、分类化管理,对农资门店等采取动态监管方式,以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同时,“红黑名单”监管机制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方便监督人员负责更新、认真审查,使其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多渠道发布法制信息,扩大普法执法实效。Q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将执法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发布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和电视台,充分利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平台以达到高效办公的目的,通过鲜活的违法案例亮点警示人们,降低执法成本,起到明显的防范作用,扩大执法成效。四是实行网格化监管,分工明确。根据《Q区农资市场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把Q区划分为三级网格管理。一级网格负责的相关职能范围是区政府,同时也是农资打假联谊会的成员单位。二级网格包括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其职责是组织本辖区部门进行农资信息统计,开展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和打击,并进行有力宣传。三级网格是基层的村两委,第一责任人是村书记和村长,具体负责普法工作以及村屯信息监督工作。该网格化监管切实做到区划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利用数字技术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管理信息水平。

参考文献

[1]郑苏琴,张友红.浅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6(5):27.

[2]磊洪.浅谈南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中国农业信息,2017(05):57-58.

[3]江垣德,提高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的对策研究[J].南方农业学报,2014,45(06):1131-1136.

[4]段祥会.农业综合执法体制若干问题初探[J].科学中国人,2016:152.

[5]赵亚利.浅谈县区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J].问题探讨,2018(09):23-25.

[6]李酉珺.试论基层种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学法与实践,2015,34(04):125-126.

[7]刘玲玲.试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议[J].山西农经,2019(14):15-16.

[8]鲁天才,董仲生,鲁先彩.云南省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路[J].养殖与饲料,2021(01):121-122.

[9]张林夕,王要龙,翟宝安,等.基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基层农技推广,2020(08):1-3.

(责编:徐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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