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杨
习近平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1]。事实上,党的组织体系除了纵向上的层级体系(即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之外,还包括各级党组织内部的机构体系,即党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党的机构是党组织中开展各项工作的实体结构,是党组织的“骨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党组织的职责履行和功能发挥。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机构与国家(政府)机构一样也经历了数次改革[2],而2018年启动的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由于详细公布了党的机构改革方案,且各地改革实践也频繁见诸报刊媒体,从而为我们深入认识和理解党的机构设置机理提供了契机。
当前,学界已存在大量讨论政府机构设置和改革的文献,也产生了诸如“职责同构”[3]“职责异构”[4]“职责序构”[5]等不少具有解释力的概念或框架,但是相比之下,有关党的机构设置和改革的研究则明显不足,既有研究更多是以党政机构为分析对象,而非专门讨论党的机构设置或改革。例如,曾峻采用个案研究法,探讨了地方党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治本之策[6];文宏基于对历次党政机构改革核心内容的梳理,揭示了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的深层逻辑,即从实验主义走向整体设计[7];梁丽芝和凌佳亨分析了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理论逻辑和鲜明特点[8]。此外,另有少数研究从历史变迁的角度,去探究党的机构的演变特征,如董兴杰和才华对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机构演变的研究[9],张博对历次党中央部门机构改革的研究[1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