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精选,覃松,喻忠斌,邹凯,唐家国,夏晓枫
(长江航运总医院 骨科,湖北 武汉 430010)
选取2008年1月-2018年8月接受治疗的四肢关节内骨折患者120例,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60例,分别采用可吸收材料和金属材料内固定治疗,以探讨可吸收材料在四肢关节内骨折中的临床应用疗效,现报道如下。
观察组应用可吸收材料治疗60例,男38例,女22例;年龄25~64岁。骨折部位:肱骨大结节骨折8例,肱骨内外侧髁骨折12例,桡骨小头骨折10例,尺骨冠突骨折6例,内踝骨折24例。对照组采用金属材料治疗60例,男36例,女24例;年龄22~75岁。骨折部位:肱骨大结节骨折9例,肱骨内外侧髁骨折10例,桡骨小头骨折11例,尺骨冠突骨折8例,内踝骨折22例。120例均为闭合性骨折。致伤原因为车祸伤、高处坠落伤及摔伤。伤后至手术时间为7~10 d。两组治疗均由同一位高年资主任医师带领完成。观察组使用的可吸收材料为成都迪康中科生物医学材料有限公司产品。
以桡骨小头骨折为例:患者取仰卧位,接受臂丛神经阻滞麻醉后,于上臂根部行气囊止血带止血,将前臂置于胸前以便手术进行。本例患者为桡骨小头骨折,故以桡骨小头为中心,从肱骨外上髁作手术切口,而后沿着指伸肌群后缘向远端延长4~5 cm,至尺骨上缘外侧缘为止。于肘后肌与尺侧腕伸肌之间的间隙进入,充分暴露桡骨以及肱骨外髁。清除受伤部位关节面碎片,保留桡骨小头近头颈侧骨折处的骨膜附着,将桡骨小头关节面复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