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应急管理 孙伟锋|文、图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山东省莱州市针对辖区高危企业多、危险源分布广、潜在事故风险大、安全监管任务重等现状,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抓手,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持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不断完善安全防控体系,通过精心构建责任、监管、保障、执法“四张网”,全面提升履职尽责、事故预防、应急管理和依法治安“四个能力”,有效筑牢了安全生产堤坝,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莱州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
第一,为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莱州市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职责情况督促检查、考核考察,以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时问责追责的情形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促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