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昊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教学评估中心,江苏 南京 210023)
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社会转型和高等教育转型发展相互叠加的历史时期,高等教育正由大众化向普及化阶段发展。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落实,构建符合高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质量保障体系逐步成为实现我国人才培养水平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2018 年9 月,《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正式印发,强调构建完善以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为基础的质保体系。[1]2019 年2 月最新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面向教育现代化部署了十大战略任务,其中明确指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确保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实效性和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2]创新高等教育监控与评价体系,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水平是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包括公安院校在内的各类高校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公安高等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院校教师承担着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重要使命。公安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要做到遵循高等教育一般规律的同时,确保公安高等教育的办学特色。不能片面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而舍弃公安高等教育特色,亦不能一味强调公安高等教育办学特色而违背高校育人的一般规律。唯有科学把握两者关系,才能将公安院校建设成为培育人才的高等学府和为新时代公安工作输送优秀力量的人民警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