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特征与明清卫河流域区划变迁研究

2021-10-08 03:11孟祥晓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直隶区划流域

孟祥晓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新乡 453007)

行政区划是中央政府为加强地方层级管理而进行的区域划分。自《禹贡》时代开始,中国即出现区划雏形,后又经历代不断发展与完善,形成山川形便和犬牙交错两大政区设置原则,并被后世所因袭。中国历史上各朝中央政府都重视行政区划的设置,而其政权的衰败与灭亡则与行政区划设置不当有一定关联。(1)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绪言”,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页。行政区划为管理而设,一经划定即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但又时常因现实需要产生变动。区划的设置和变动均不可避免地会对地方社会产生深刻影响,尤其是当其违背客观规律时,还会对国家治理带来困难。(2)孟祥晓:《水患与漳卫河流域城镇的变迁——以清代魏县城为例》,《农业考古》2011年第1期。

卫河流域处于直隶、河南、山东三个省级政区的交汇毗邻区,因其地位及区域环境特殊,明清时期政区设置多有变动,并对卫河流域各地产生多重影响。通观学界有关行政区划的研究,成果可谓丰富,但已有成果多属综论性质,或从制度层面入手,或从区划建置上着眼,(3)如李孔怀:《中国古代政治与行政制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周振鹤:《中华文华通志·地方行政制度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林涓:《清代行政区划变迁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牛汉平:《明代政区沿革综表》、《清代政区沿革综表》,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97、1990年;华国樑:《论雍正年间的政区变动》,《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3期;刘炳阳:《明清时期河南政区研究》,河南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金如委:《清代政区“厅”探析》,《历史教学》(下半月刊)2018年第8期等。以关注政区本身的变动特点与规律为主。本文拟以卫河流域为中心,探讨该流域区位特点与政区变动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区划变迁造成的影响,以深化卫河文化的相关研究。

一、 战乱破坏、拱卫京师与明代卫河流域区划变动

明清卫河流域指河南卫辉府、彰德府和怀庆府,山东东昌府及直隶大名府等地区,属三省交界之地。元明交替之际的战争破坏,使明初人烟稀少,百废待兴。加之成祖建都北京后,该区域成为近畿之地,对于拱卫京师至关重要,因而格外受朝廷关注。为适应王朝加强地方统治之需要,本区区划变动较为频繁,并表现出不同于他处的规律和特点。

(一) 明代卫河流域州县政区的调整

为直观呈现明代卫河流域各州县行政区划的变动,现根据地方志等资料,将各州县的变动情况列表如下:

明代卫河流域县级政区变动情况表(4)资料来源,张廷玉:《明史》卷四〇《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顾祖禹著,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马子宽修,王蒲园纂:《重修滑县志》,民国二十一年铅印本;王泽溥等纂修:《林县志》,民国二十一年石印本;贵泰纂修:《安阳县志》,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咸丰三年影印本;刘矩纂修:《淇县志》,嘉靖年间刻本等。

由上表可知,明代卫河流域各州县区划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段:

其一为明朝初年的洪武时期,这与洪武初年卫河流域的社会状况基本一致。由于元末战乱造成全国人口锐减,许多政区设置已徒具虚名。而人口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设置的一个重要经济指标,所以朱元璋在大量总结元代政区得失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改革,缩减区划层级,故该时期的改革主要在统县政区上,表现为合并州县和降低州县级别等方面。同时在河南与直隶交界附近,多个州县隶属关系也发生了变动,如清丰县原属开州、内黄县原属滑州,洪武七年均改属直隶等,增加了直隶管辖的州县数量,使直隶辖区向南大大推进,强化直隶地区战略地位的用意十分明显。

其二为明弘治初年。弘治年间卫河流域的行政区划变迁有两个特点:一是东昌府属县的变动,临清由县升为州而引起邻近馆陶等县的变化。二是王府的废置,主要为汲县所在地的汝王府和潞王府。这与临清处于卫、运交汇之地,扼控漕运咽喉而得以快速发展、地位提高有关。而王府的废置亦是加强中央集权的一个重要反映。

(二) 明初卫河流域经济的凋敝

明初卫河流域的政区变动是人口锐减的结果。元末明初,卫河流域在“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5)《明太祖实录》卷三七,“洪武元年十二月辛卯”,台北: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校印本,1962年,第749页。战乱波及之地经济凋弊,人口骤减,“中原诸州,元季战争受祸最残,积骸成丘,居民鲜少”。(6)《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六,“洪武十八年十一月已亥”,第2670页。除了战争的伤亡之外,还有大量难民外逃,致使明初“山东、河南多是无人之地”。(7)顾炎武:《日知录》卷一〇《开垦荒地》,四库全书影印本,第7页。地处卫河流域上游的新乡地区,“元之末,兵戈饥馑频岁相仍,村固数百家相率而去者、逃者、锋镝死亡者,几于户口萧条,人烟断绝矣”。(8)韩邦孚修,田芸生编:《新乡县续志》卷二《名蹟》,民国十二年影印本,第239页。这些描述,正是明初卫河流域各地凋敝局面的真实写照。

战乱对卫河流域造成的破坏,还可以从明初移民迁入地区得以反映。面对残破的局面,朱元璋采取重农政策,通过劝督农民从事农耕等措施,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但经过一二十年的努力,成果并不显著。正如洪武十八年八月大臣高巍上奏所云:“臣观河南、山东 、北平数千里沃壤之土,自兵燹以来,尽化为榛莽之区。土著之民流离,军伍百不存一。地广民稀,开辟之无方展转于臣心久矣。”(9)宋端仪:《立斋闲录》卷一《处士高巍上时事》;卷二《高巍》,此疏上奏时间为洪武十八年八月初一日。是故从“地狭民稠”的山西“移民垦荒”成为最佳捷径。(10)梁四宝:《明清北方资源环境变迁与经济发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102页。此后从洪武到永乐年间,出现持续了近50年的“洪洞大槐树移民”,移民“分布于11个省(市)227个县”。(11)安介生:《山西移民史》,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11页。尤以北直隶、河北、河南、山东等地为重点,仅北直地区,据《明太宗实录》卷三十一载,就约有三万多户迁入。

在这些迁入地当中,卫河流域更是明初多次大批移民的集中之区,如洪武二十一年八月稍后,山西泽、潞两州无田百姓迁入之地,主要就在河南彰德府、山东临清等闲旷之地。次年又迁山西贫民到大名、广平两府和山东的东昌府。(12)《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七,“洪武二十二年九月壬申”,第2958页。此次移民具体人数,史无明确记载,但牛建强根据授田数26072顷,按每户50亩计,可能迁民52114户,认为此次移民人数至少有20万人之多。(13)牛建强:《明代人口流动与社会变迁》,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5页。除此之外,尚有一些贫民主动应募,自愿到华北平原屯田,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116户即是其例。(14)《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七,“洪武二十二年九月甲戌”,第2959页。这在卫河流域各地的方志中多有记载。

谭其骧认为政区的增设和析置“不啻为一部简要的地方开发史”。(15)谭其骧:《浙江省历代行政政区——兼论浙江各地区的开发过程》,《长水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反向观之,政区的缩减也是区域经济衰败的一个重要表现。明初卫河流域战乱的破坏及移民情况,即充分反映了该流域人口严重下降的事实。为适应社会条件变化,各地政区的缩减与调整就成为必然。

(三) 特殊区位与拱卫京师的政治需要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设置大致以“山川形便”和“犬牙交错”为率,元代之前以“山川形便”为主,主要考虑地方官员出巡管理方便。元代之后则辅之以“犬牙交错”,防止地方尾大不掉,威胁中央现象的发生,以此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尤其是在战略重要之地和京畿附近,这种区划设置的目的性更为明显。

卫河流域在太行山以东、黄河以北,自西南向东北方向延伸,东临京杭大运河,为河南、直隶与山东三省犬牙交错之处,文献对其战略地位多有记载,如大名府“西峙太行,东连河、济,形强势固,所以根本河北而襟带河南者也”。(16)顾祖禹著,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一六《北直七》,第696页。《宋史·地理志》亦云:“南滨大河,北际幽朔,东濒海岱,西压上党。”该地的区划设置甚至直接关系着政权的稳定与更迭,“唐不能并其地而分为河北路,故藩镇擅其疆而唐以斃。宋不能并其地而分为京东西路,故契丹擅其疆而宋以削。岂尽将不强士卒不众哉?由形制之失其利也。近则背倚沙麓,足蹋博望,左附洹洺,右邻冠氏。远则东窥齐鲁,南阻大河,西接太行,北距恒岳”。(17)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二《形胜》,咸丰三年影印本,第6页。反映了大名府的交通优势和形胜特点对王朝兴衰的重要作用。可见,古人对于大名府的特殊战略地位一直有着清晰认识。

明初虽建都南京,但鉴于卫河流域各州府的区域位置及战略地位,该区域仍为政府强化管理与重点防范之地。一方面河南彰德府属之临漳、武安、磁州、涉等县向北深入直隶,形成疆界交错。另一方面,经过洪武年间的区划调整,直隶大名府所辖范围又向南扩展至黄河岸边,像一个楔子嵌入河南内部,打破了黄河天险之势,制约华北各地战略平衡的用意显而易见。通过改变“山川形便”的地理优势,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犬牙交错”局面,以减少地方割据叛乱机会。

明成祖迁都北平之后,大名府作为京畿之地,不仅战略优势仍存,还因地近京师,担负拱卫京师之重任,“南控两河北藩三辅”。“环漳水而襟卫河,面太行而抵沙麓。”(18)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二《形胜》,咸丰三年影印本,第6页。在藩屏京师和复杂环境条件的制约下,直隶与河南交界区域政区调整便变得频繁,成为明代卫河流域政区变动的一大特点。通观前述州县区划调整的时间及所处位置,充分表明明代卫河流域各地区划调整与客观现实的一致性,是当时诸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二、 “保漕”、水灾、政区错壤与清代卫河流域州县区划调整

明清易代之后,伴随气候日渐变化,卫河漕运地位及补充运河水源的作用日益突显。(19)孟祥晓:《从运漕到停漕:“保漕”视域下明清卫河地位变迁》,《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政府以漕为重,漳、卫交汇区域水灾多发、省府州县政区交错纷繁,是造成清代卫河流域州县政区调整的重要因素。

(一) 卫河漕运地位的强化与雍正年间政区调整

明清时期,漕运是天庾正供,国之大计。卫河作为漕运系统中的关键环节,不仅事关河南漕粮北运,且为临清以下运河水源的重要补给。所不同的是,明代运河与卫河水量相对充足。即使偶有欠缺,亦可通过引漳、引沁、引丹等办法予以解决,是故政府对卫河的管控相对宽松。明清易代之后,在明清小冰川期的影响下,运河水量常感不足,因而政府不断强化对卫河用水的限制,以保证漕运安全与畅通。但卫河流域分属三省五府,政区之间犬牙交错,政区的分属与漕运畅通要求河流上下游协调统一的矛盾一直存在。当漕运呼应不灵,政区错壤成为漕粮转输阻碍时,便只能进行区划调整了。滑县、浚县、内黄三县在雍正三年由直隶改归河南两府即在此背景下发生,“卫辉府……中缺,冲繁。河南巡抚田文镜因漕务请以河南磁州易直省之内黄、滑县、浚县归河南”。(20)武穆淳修,熊象阶纂:《浚县志》卷五《沿革》,第8页。

关于上述三县区划变动的原因,雍正三年河南巡抚田文镜恳请改归属县奏疏中有非常详细的说明:

“漕粮关系国储,挽运必须协力,恳请改归属县,以免推诿迟误事。窃查豫省漕粮……向受兑于卫辉水次,自卫辉府属之汲县挽运起历淇县、汤阴县及直隶大名府属之浚滑内黄等三县,并大名县之龙王庙止,共计水程迂回六百四十余里。……唯在地方各官不分彼疆此界协力……方克有济。……但豫属之汲县则与直属之浚县小河口接壤,豫属之汤阴县五陵集十里则与直属之滑县米善口接壤,米善口九里十三弓则又至汤阴县潘家湾塌河所,由塌河所水路四里二百八十五弓……两省地方极其交错,是以每当运漕之时,豫省抚臣……粮道……押运府佐等官……断无不畏参处怠玩从事之理。若一交直隶地方,事系隔省,毋论道府等官任意逍遥,即地方各官亦视为隔省,上司无可如何,莫不延挨推诿……挰详支饰,卸过于人。而该管上司即存有彼此之见,复不能亲历其地,不过止据各属禀详空文塞责而已。此豫省漕粮年年不免迟误而押运等官所以屡被参处者也。臣仰恳皇上俯念漕粮攸关,隔属呼应不灵,将浚县、滑县、内黄等三县改归豫省之彰德、卫辉二府就近分隶管辖,庶事归统一,彼此不致掣肘。”(21)武穆淳修,熊象阶纂:《浚县志》卷一〇《水利·漕运》,第5~6、7页。

可见,正是直隶与河南交界卫河所经地区政区的交错情况,导致了卫河漕运“隔属呼应不灵”及河南漕粮延误、官员被参的后果。故雍正三年按照就近和三府所辖县数大致均衡原则,将原属直隶的滑县、浚县和内黄三县分别归属卫辉府和彰德府,从而解决了因疆界错入、漕运过程中不能协济致使年年迟误的弊端。“地既比连便于管辖,且以河南之粮艘行河南之运道,凡沿途挑浚蓄泄,押运诸员既易于指挥,地方有司亦各有专责,军民无推诿之弊,漕运无迟滞之虞,又与各府分隶州县多寡适得其平矣。”(22)武穆淳修,熊象阶纂:《浚县志》卷一〇《水利·漕运》,第5~6、7页。一方面地归一省,有利于漕运的输送。另一方面也平衡了各府级政区间所辖州县多少不均的问题。所以,清初卫河流域的政区调整主要表现为直隶大名府辖县数量的减少,跨越卫河向南伸入的部分划归了河南,以解决卫河漕运中的协调不灵问题。这种调整,反映出区划设置的原则,已从加强拱卫京师之政治目的让位于关系国之大计之漕运了。

(二) 漳卫交汇区水灾多发与乾隆年间区划被动改变

明清卫河流域水灾多发,尤其是清代,在漳卫河交汇区域,含沙量极高的漳河时常泛滥,淤积的泥沙使附近州县地势城外高于城内而成釜底之形,一旦发生水灾,就会形成淹城之势,从而引发政区变动。

据统计,因地理环境等因素影响,卫河流域发生水灾次数超过流域内平均次数的县均位于漳卫河中下游。(23)孟祥晓:《清至民初卫河流域水灾时空分布特征研究》,《兰州学刊》2014年第11期。这与漳大卫小,全漳入卫致使卫河“狭不能容,则泛溢入田,没禾稼,为民患”(24)程廷恒纂修:《大名县志》卷七《河渠》,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第6页。有关。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水灾年次数高达100次的大名和临清,除上述原因外更与两地的地理位置息息相关。大名之地“矗如巨防,扼为要津。九河绵络之奥区。南距卫北负漳为险”。(25)《嘉庆重修一统志》,《大名府一》,四部丛刊本,上海:上海书店,1934年,第5页。这样南有卫河北有巨漳的交汇区域,自然是水灾的高发区。临清位于“卫运河东岸……卫运河从西南向东北,沿西部边境而过……会通河由东南向西北,从市境中部穿过,到城区与卫运河会流”。(26)山东省临清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临清市志》第五编,“水利”,济南:齐鲁书社出版社,1997年,第157页。相比大名而言,处于卫、运交汇之处的临清,众水所归,一遇本地或上游大雨,宣泄不及,水灾更是难免。地处漳卫合流下游的冠县亦与此相类,“卫河……自南馆陶镇,益以二漳,河流乃见浩瀚。每夏秋淋雨,常有涨决之患……或决或溢,十年中率三四见焉”。(27)侯光陆、陈熙雍等:《冠县志》卷一《河流》,民国二十三年刻本,第14页。

大名、元城与魏县等县由于在漳、卫河交叉所形成的三角区域内,当漳河在临漳以下决口改道,往往灾及这些地处下游的州县,从而引发该地区县级区划变动。如大名县原为大名府之附郭县,仅为次邑,元城县为首邑。元朝宪宗二年曾省元城入大名,“寻析置大名、元城二县,九年还县治于故所。明初省元城,永乐九年徙今府南旧治”。清初一如明制,元城仍归入大名,大名县治所在大名府治南之旧治。但当乾隆二十年到二十二年连续三年的大水,使魏县城内积水严重而“遽难修复”时,直接导致魏县政区被裁,从而引起大名、元城、魏县三县政区的大调整,“乾隆二十二年,漳卫漫溢,魏圮,县治城垣浸损。二十三年,奉部议裁魏县并入,移治府城与元城同附郭而大名改为首邑”。(28)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一《沿革》,第7、12页。因魏县部分区域的归入,使大名县超过元城,一跃成为大名府之附郭首邑。

魏县原属大名府,县治原在洹水镇,亦曾多次因水患而迁徙,最终在乾隆二十三年大水淹城之后被撤,分别归入大名和元城。“明初复为漳河冲没,迁今五姓店,人民稀少。永乐初迁山西之襄垣、黎城、高平、泽、沁五处民实之,渐以殷庶。……乾隆二十二年,漳水决,城垣尽没,奉部议裁去,省入大名、元城两县。”(29)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一《沿革》,第7、12页。

这些因水灾而引起的政区变动,虽为被迫而为,但恰恰说明卫河流域的区域特征与政区调整之间的密切关系。

(三) 飞地、错壤插花等特殊区划的变动

学界关于飞地及插花地的研究成果,多关注西南或东南地区,(30)如唐陶华:《贵州之插花地及其成因》,《人与地》1941年第1期;马琦、韩昭庆、孙涛:《明清贵州插花地研究》,《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杨斌:《历史时期西南“插花”初探》,《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冯贤亮:《明代江南的争田问题——以嘉兴府嘉、秀、善三县为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4期等。有关明清时期华北或河南的研究并不多见,(31)如傅辉:《河南插花地个案研究(1368~1953年)》,《历史地理》第十九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王小岗:《明代豫东地区插花地研究》,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卫河流域的研究则更为欠缺。概而言之,飞地和插花地等特殊区划现象主要产生于明清时期,尤以明代为最,而土地政策、卫所制度及藩王赡地等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32)傅辉:《河南土地数据初步研究——以1368—1953年数据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5年第1期。作为元末明初遭受严重破坏及藩王广布的地区,卫河流域此类现象自然亦较为普遍,并一直延续至民国。

其实,面对明代飞地、插花地越来越严重的现象,嘉靖四十三年归德知府罗复就曾历数归德境内的插花地“地亏正额”、“讼争不息”等五大积弊,(33)陈锡辂纂:《归德府志》卷一八《赋役略上》,乾隆十九年刊本,第2页。要求朝廷予以整治,以正疆界。但直到清代,飞地、插花地的现象仍广泛存在,如清初魏县与周边各州县仍存在着复杂的飞地现象,“县城西十五里胜永村有山东邱县民地,周围十里。又县城东六十里曲吕店系元城地方,内亦有魏县屯二村,东西宽三里,南北长约十里,其地界似此错杂,未审何由”。(34)马襄修,刘翔仪纂:《魏县志》卷一《疆域》,雍正五年刻本,第6页。这种魏县地界与元城、山东邱县地界互有飞地的情况,充分说明政区交界区域的复杂性。飞地存在的乱象致使一些地方官吏都无法准确掌握,以致清乾隆时曾发生误将辉县之地错隶于获嘉县籍之事。尔后则将错就错,改归获嘉,从而使其归属发生变动。据文献所载,获嘉县之马家庄“在县治北六十里,属辉县,与薄壁镇相邻。其地本犬牙交错,乾隆十五年天子巡幸中州,由辉邑之百门泉幸白云寺,因于马家庄安设营盘为銮舆夕顿地。吏误□其名于获嘉籍,□监司亦虑辉邑令不能兼顾,方按籍踌躇,乔龄念公事何区彼此,请身任其役,于是马家庄改隶获嘉”。(35)吴乔龄、李栋纂修:《获嘉县志》卷二《屯营》,第137页。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飞地来源的随意性和政区归属的变化情况。

被卫河分隔为南北两部分的冠县,“当南北要冲,赋繁民困”。(36)谈自省、杜华先纂修:《冠县志》卷六《艺文》,万历三十六年刻本,第38页。其所属“河北十八村”飞地,更因曾引发过轰动世界的义和团运动而广为人知。关于其渊源,史无明确记载。包含的村落数量也并不一致,最多时达三十一村。这些位于漳卫河之北村落,“突出于河北省清河、威县之间,距县百三十里。地势远隔,风俗攸殊。盗匪充斥,民教杂处。孤悬境外,隐然独立一小邑。控制既鞭长而莫及,治理亦梗塞而不通”。(37)侯光陆、陈熙雍等:《冠县志》卷一《疆域》,第7、6、7页。而且“面积约计为四百方里,马厂、沙压荒田各无粮地均在其内”。(38)侯光陆、陈熙雍等:《冠县志》卷一《疆域》,第7、6、7页。无论是对普通民众还是对官府管理来说一直都是不小的挑战。冠县的“固县镇距县西北一百里,在卫河之北,其北越馆、丘二县界,与北直隶广宗、威县、临清州等处犬牙相错。服役之劳,征督之艰,官民并苦之”。(39)谈自省、杜华先纂修:《冠县志》卷一《市廛》,第14页。因其距城遥远,给当地居民生活造成极大不便,以致有廉洁之吏体恤民情“挽运漕粮殊属累苦,因而免派运车”。即使应缴漕粮,亦不必运至县城或兑运水次,只需在“适中之中兴集赁用民房,就近收纳”(40)梁永康:《免派河北里运漕车谕》,韩光鼎:《冠县志》卷九《艺文》,光绪六年抄本。即可。若非是困难重重,想来官府是不会轻易做出折中决定。即便如此,乾隆三年,原属冠县的部分河北村庄还是划归了直隶广宗县,包括“南北寺郭、张家庄、杨家庄”等,(41)侯光陆、陈熙雍等:《冠县志》卷二《建置》,第16页。以解决官民苦之的问题,但大部分区域仍以飞地形式属冠县管辖。直到民国初期该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清代旧制,狃于犬牙相错之义,未克截长补短,化而整之,斯亦画疆分野之一误。民国初建,釐定疆土,有以此区划归威县,交换元城县属数村庄之议,旋以时局纠纷,事不果行”。(42)侯光陆、陈熙雍等:《冠县志》卷一《疆域》,第7、6、7页。

清代插花地也是卫河流域一种常见的政区交错现象。插花地(43)飞地与插花地的区别,参见杨斌:《历史时期插花地的基本概念讨论》,《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本文仍依原文献中的表述。“疆界毗连,大率犬牙相错,此出彼入,不足为奇。乃竟有甲县之地插入乙县境内,四面皆系邻疆,中间若干村户遥寄孤悬,与本管县境不相连属,则所谓插花地也,俗称为扣地。林县扣地六处皆在安阳境内,地虽华离亦辖境之一部,不容视同瓯脱”。(44)王泽溥等纂修:《林县志》卷一《地理》,第7页。林县的插花地包括林县庄、王家马庄、山庄、王家窑、北齐村等十二个村庄,均在安阳县境内。临清县地处直隶与山东的政区边缘,所辖境内也存在许多插花地,“本县特别区北十八村,突出于清河南宫之间,距县城七十里而遥与冠、邱二县所属之十八村相邻,孤悬河北省境内,不与本县他区连接,此所谓本县之插花地也”。(45)徐子尚修,张树梅纂:《临清县志》,“疆域志二”,台北:成文出版社,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第8页。充分说明此种特殊区划现象的普遍性。

飞地与插花地的存在,使其与所属政区分割开来,而与周边相连的地方却分属不同的政区,利益的纠合与管理的便宜相互缠绕,故往往易发生归属变动。

三、 明清卫河流域区划变迁的影响

作为中央政府管理地方的措施之一,行政区划的调整必然引发其他方面的变动,从而影响地方社会经济政治等诸多面向。

(一) 区划调整与州县治所中心的改变

中国自秦汉推行郡县制,不同级别的政区都有自己固定的治所。当政区发生变化,治所中心亦往往会随之改变。关于政区治所迁徙的问题,学界研究成果比较少。虽然王娟对中国古代灾后政区调整的形式、原因及影响进行了研究,(46)王娟:《中国古代灾后政区调整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位论文,2010年。但该文研究时段较长,对明清卫河流域的情况少有涉及。许鹏则对有清一代全国范围内政区治所的迁徙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分析了迁移的原因,认为治所是该政区的灵魂所在,是这一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故治所的迁徙会对该地区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47)许鹏:《清代政区治所迁徙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年第2期。而有关卫河流域政区方面的研究更显薄弱,(48)李诚:《置县存废下的博弈与妥协——以清代以来魏县、大名、元城三县行政关系为例》,《中国地方志》2018年第2期。因此,探讨卫河流域区划调整与治所中心变迁及其对该区域的影响亦很有必要。

大名府城治所曾因政区变动而多次改变,“旧城在城迤东八里……洪武三十四年圮于水,都指挥吴成始徙建今城”。(49)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六《城池》,第1页。建文三年“河圮大名城,都指挥吴成始徙筑于艾家口”。(50)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四《年纪》,第57、58、56页。上述材料虽记载有异,但反映的史实却是相同的。因为建文三年即洪武三十四年,系明成祖即位后取消建文帝年号所改。表明大名府治旧治被淹、治所徙往他处的情况。另外,大名县城亦在成祖永乐九年“辛卯秋八月,漳卫二水决隄淹田,移大名县治”。(51)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四《年纪》,第57、58、56页。即府南旧治(今旧治)。元城在元代即为大名路附郭县,洪武三十一年城圮于卫河,与府徙至今大名。(52)郭红、靳润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明代卷),第29页。魏县县治原在洹水镇,明初复为漳河所冲啮,“移治五姓店。编户五十里”。(53)顾祖禹著,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一六《北直七》,第704页。均反映了区划改变引起治所中心迁移的过程。而淇县在明太祖洪武元年“改淇州,临淇县为淇县。次年,将治所迁回朝歌,”(54)淇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淇县志》,“大事记”,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21页。是州县升格导致治所相应迁移的例证之一。

在区划调整之后,原州县治所还有废弃的情形。“魏县旧县距府城五十里。旧志:魏县废县有二,一在于村渡西五里;一在洹水镇,自乾隆二十三年以魏县分隶大名、元城,并今旧县皆为废县矣。大名废县,在府城南五里,乾隆二十三年移县治于府城,县城遂废。”(55)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五《古碛》,第36页。因魏县区划被撤,其原来治所自然无需存续。

(二) 州县政区等级和地位的升降

明清时期,政府依据人口数量、事务繁简程度等,将州县分为不同的等级,所以当政区发生变动时,亦影响州县地位的升降。明清卫河流域州县等级得以提升的情况,如冠县原在乾隆七年定为简缺,至乾隆四十年乙未二月,“查该县地广人稠,民刁俗悍。兼与直隶、河南等省接壤,政务繁剧,请改冲繁难、三项相兼要缺。在外拣员调补”。(56)庆桂、曹振镛:《清高宗实录》卷九七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4页。冠县因地广人稠,政务繁剧的重要地位而改为冲繁难三项相兼的要缺,其知县选任来源随之亦有变化,改由在外拣员调补。这是州县地位上升引起的相应改变。不过,需要说明的是,雍正年间在全国范围内将部分普通州县升为直隶州的行动中,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并未涉及卫河流域的普通州,临清州升格直隶州是直到乾隆四十一年才有的事,(57)赵尔巽:《清史稿》卷六一《地理志八》载为“乾隆四十一年升临清州为直隶州”,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2045页。且其升格尚有不同于他州的深层次原因。临清地处卫运交汇的咽喉之地,又设有临清钞关,乾隆三十九年王伦之乱中遭到严重摧残。尤其重要的是,王伦之乱截断了运河南北通航,导致江南漕粮难以北运,对清政府震动尤大,故在大臣建议下将其由普通州升格为直隶州,以加强对该地的管理和控制。

与之相应,亦有因政区变动而导致地位下降的州县。如元城县在乾隆二十三年魏县区划变迁后地位下降,由首邑变为次邑。“明洪武末年河决为患,随府徙今治。国朝因明之旧,仍以元城为首邑。乾隆二十三年裁魏县,分隶大名、元城,移大名附郭为首邑,而以元城次之。”(58)朱瑛等纂修,武蔚文等续纂:《大名府志》卷一《沿革》,第7页。元城本为大名府附郭县,且为首邑,但当魏县政区分别并入元城和大名,大名移入附郭后超过元城成为大名府之首邑,元城的地位下降为第二。一升一降皆源于魏县政区的变动,同一区划变动,对不同州县的影响结果却截然相反。大致来说,卫河流域各州县级别下降主要在明初阶段。因为大名府为明代北直隶最南端的府,伸入河南、山东之间,为犬牙交错之地,是故在明洪武时期的州县区划变动中,由元代州降为县的州县主要就分布在这个区域。除了上述元城等县之外,直隶大名府的浚县、滑县亦在此时由州级政区降为县级政区。洪武七年三月,“降滑州为县,隶大名府,罢白马县。……十年丁巳夏五月,省大名县入魏县。……十五年壬戌春二月复置大名县”。

明清州县级区划的变迁还有省并后复置,也有先设州后降县者,但存续时间都不太长,总的趋势与全国大势一致,表现为级别的降低。如卫辉府“汲,倚,弘治四年八月建汝王府。嘉靖二十年除。隆庆五年二月建潞王府”。“获嘉,府西,少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新乡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辉,府西北。元辉州,后废。洪武元年九月复置。十二月降为县。”(59)张廷玉:《明史》卷四二《地理三·河南陕西》,第991、992页。淇县,明太祖洪武元年改淇州,临淇县为淇县。次年,将治所迁回朝歌。(60)淇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淇县志》,“大事记”,第21页。彰德府县级区划变迁亦大体类似。安阳、汤阴、临漳、林州均为元末废,洪武元年九月复置。其中“安阳,倚。永乐二年四月建赵王府。元末县废,洪武元年九月复置”。“林,府西,少南。元林州,后废。洪武元年九月复置。二年四月降为县。”(61)张廷玉:《明史》卷四二《地理三·河南陕西》,第991、992页。其实滑县在明初也有一个先升后降的短暂过程,据民国《重修滑县志》记载,(滑县)“明属北平布政使司大名府滑州白马县”。(62)马子宽修,王蒲园纂:《重修滑县志》卷二《舆地第二·沿革》,第1、14页。换言之,滑县原来属白马县的一部分,只是后来省去白马县并入滑州,然后又将滑州改为县。当时有“编户九十二里”。(63)顾祖禹著,贺次君、施和金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一六《北直七》,第725页。“元之滑州领县二,仍属大名。明洪武初省白马入滑州,七年改滑县,废白马。永乐初建北京,滑县改属直隶大名府。清初因之,雍正三年滑县改隶河南卫辉府,民国改建属豫北道,仍为滑县。(64)马子宽修,王蒲园纂:《重修滑县志》卷二《舆地第二·沿革》,第1、14页。

总之,卫河流域部分州县在明初大致经历了一次降州为县的过程,这与元代政区混乱及元末北方战乱之后地广人稀的现状有直接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卫河流域州县中升格的比较少,只有临清州一地在乾隆四十一年左右升为直隶州,但其升格原因并非为征收地方钱粮、加强控制,而是与其地理位置以及王伦之乱对当地经济社会破坏严重,同时影响到清政府漕运生命线运河的畅通有紧密关系。

四、 结 论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由于卫河流域所处位置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该区域政区发生了较大变动,并呈现出一些规律和特点。明代该区域政区调整主要有两个时段:一为洪武时期。主要表现为层级减少和合并州县、降低州县级别等方面。同时在河南与直隶交界附近的几个州县隶属关系也发生了变动,纷纷改归直隶,以加强直隶地区藩屏京师的优势。当然,这种调整与全国经元末战乱、人口锐减,许多政区设置已徒具虚名的社会形势直接相联。二为弘治初年东昌府属县的变动和王府的废置。前者为东昌府属县因临清由县升州而引起邻近馆陶等县发生归属变化,后者主要为汲县所在地的汝王府和潞王府的增废。与明代初期相反,清代政区变动主要是出于漕运需要,直隶统辖州县数目的减少,即滑县、浚县等州县原属直隶大名府,由于政区分属造成卫河漕运呼应不灵而改归河南等。这与入清之后卫河漕运地位日趋上升,朝廷对其管制愈发严格关系密切。同时,卫河流域地势低洼,漳卫交汇之后易造成附近地区水灾多发的现实,又使其周边往往成为政区调整繁剧之处。故在这样复杂条件的制约下,直隶与河南交界区域政区调整比较频繁也就能够理解了,这也成为明清卫河流域政区变动的一大特点。

明清卫河流域行政区划调整的原因,从根本上说,固然是为加强地方控制和管理,便于赋税、徭役征收,但由于卫河流域的区域特征和其他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其区划变迁情况更为复杂。如乾隆四十一年升临清州为直隶州,以武城、夏津、丘县属之(65)《嘉庆重修一统志》,《东昌府一》,第1页。临清升直隶州的时间,各古籍文献有异。因该时间无涉本内容阐述,故暂用乾隆四十一年。而引发的政区变动,即与临清位于运河与卫河交汇之处、地位的特殊性以及漕运带来的商业繁荣直接相关,而乾隆三十九年发生的王伦之乱则是其区划变动的导火索。可见,无论是出于现实需要抑或为某些特殊情况所迫,卫河流域的政区调整及其对地方社会产生诸多影响的事实,无不充分反映其现实性、复杂性及与区域环境、地方社会之间的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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