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泉霖 吕俊左 常巧云 林韬
摘要国家推进军品价格改革以来,军品价格形成机制发生了巨大变化。持续数十年的以成本补偿为核心的审定价机制逐步转变为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新机制。如何开展目标价格管理,事关国家、军队以及军工企业发展。从微观上,优秀的目标价格管理对装备定型以及新装备立项大有裨益;从宏观上,能够提供性价比更高的装备,能够为中国国防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在此背景下,本文拟通过对当前国家政策法规形势、军方管理、产业管理、所内科研管理和技术体系等现状进行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何开展后续目标价格管理的思路和对策,以更好地适应军品价格体制改革,夯实总体设计所的产业优势。
DOI: 10.19840/j.cnki.FA.2021.04.006
一、军品价格改革的现状分析
(一)军品价格政策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多个军品价格体制改革阶段。从无偿调拨到实报实销的经济核算,再到计划成本加成计价阶段,改革开放后进入了合同定价探索与发展阶段,到了21世纪初期,形成需求定价为主的价格体制[1]。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保本微利”军品价格政策,在1996年印发的军品价格管理办法中,依然延续着军品利润只有5%的规定。而同期我国同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利润率达到7%以上,欧美部分著名军工企业(波音、达索、雷声)利润率在7%~13%之间,我国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最低为5.66%,这种情况极为影响企业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