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宇
周琦缺席,恐怕要算CBA在新赛季前的最大新闻。由于跟老东家之间出现合同纠纷,周琦索性选择了另辟蹊径——先是宣布退出CBA,而后转投澳大利亚的NBL联赛,成为东南墨尔本凤凰的新外援。
周琦跟新疆男篮之间闹到近乎鱼死网破的程度,看似意料之外,实则反映出CBA内部的体制矛盾。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根据CBA最新制定的合同规则,只要新疆男篮开出顶薪,周琦就无法跟其它CBA球队签约。本赛季的顶薪已经降到600万元,周琦原本年薪数倍于此,很难接受留在新疆打球。更何况,以目前的态势来看,新疆男篮在新赛季取得佳绩的可能性并不大,即便同样是拿降低之后的顶薪,周琦肯定愿意转投成绩更好的球队,进而为自己争取在赛场内外名利双收的机会。
那么,CBA为何要出台旨在限制球员选择权的合同条款呢?
核心的问题在于CBA获取球员的主要途径始终是依托于地方体育局的青训体系。如果只是维护球员自由签约的权利,就可能导致地方体育局之前的投入得不到回报,长此以往,会压低各地投入篮球青训的热情,进而动摇整个中国篮球的根基。正因为如此,CBA最新出台的合同规则,明显倾向于对青训有所投入的俱乐部,赋予他们用长约强留顶尖球员的权利。
尽管周琦在早年接受篮球青训时,曾长期保持体制外的身份,从而为当初的自由签约创造了条件,但那时候为了加盟出价最高的新疆男篮,一来二去居然搞出了“周琦属于新疆青训”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