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护绿道 群众笑开颜——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部绿道管理地方性法规

2021-10-15 07:48□房
山东人大工作 2021年9期
关键词:环城枣庄市绿道

□房 伟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

8月12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旨在进一步加强市内环城绿道的管理和保护、提升环城绿道的综合功能,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绿道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开启环城绿道保护管理有法可依的新篇章,对切实理顺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保护体制、进一步提升环城绿道综合功能、促进枣庄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开展制度设计

枣庄市环城绿道始建于2013年,经过近十年的建设,环城绿道总长达250.8公里,串联多处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等,带动了一大批旅游产品和休闲农业的发展,已成为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职责不明确,规划建设标准不统一,导致管理低效、景观不协调、绿道损毁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与相关管理部门有诸多不满和无奈。近年来,许多人大代表和群众呼吁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环城绿道的建设管理,守护绿色长廊。为此,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启动了《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为环城绿道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汇总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区(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参加的立法问题清单梳理会,对征集到的立法问题进行梳理,找出需要并且能够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形成立法问题清单。明确了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问题和治理的目标,做到了梳理问题号准脉。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突出问题为靶心,同有关方面慎重研究论证,做到既不迁就不合理现状,造成制度设计过于宽松,起不到应有的规范约束作用;又避免脱离枣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造成制度设计过度超前。旨在通过制度设计,规范环城绿道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绿道综合功能,为乡村振兴提供绿色新动能。

广泛集中民智,推动立法精准化

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枣庄市人大常委会精准立法的前提和保障。《条例(草案)》一审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站发布、报纸公布、定向发函等方式,广泛征集民意、吸纳民智。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分赴有关区(市)走访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企业和人大代表。召开专题立法调研座谈会,与一线执法人员、基层干部群众、人大代表一起“解剖麻雀”,分析问题查找不足,面对面交流看法、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整个立法过程中,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4次,召开专家论证会2次,联合修改26次,调研征求意见范围覆盖5区1市28个部门,通过广泛集中民智,为市人大常委会辨证施治、精准立法提供了保障。

突出地方特色,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枣庄市人大常委会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指导,结合绿道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出台了一部具有枣庄特色的绿道管理地方性法规。《条例》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原则,对环城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开发利用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约束。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对乱丢垃圾、擅自张贴涂写刻画、打场晒粮、损坏花草树木、违规搭建临时或者永久设施等各类行为,《条例》进行了明确禁止。同时加大对擅自占用、挖掘环城绿道等严重破坏绿道路面行为的打击力度,填补了上位法的空白,为环城绿道管理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条例》理清职责边界,规范环城绿道管护制度。规定林业和绿化部门是环城绿道的主管部门并细化其工作内容,同时明确区(市)、乡镇(街道)的职责。鉴于枣庄环城绿道是在全国独具特色的郊野型绿道,其中依托了部分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条例》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原则对林业和绿化、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划分。通过理顺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形成了“有人抓、有人管、齐抓共管”的局面,便于法规能得到有效实施。

为强化对道路路面和行人安全的保护,同时兼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条例》预留制度空间,科学规定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根据环城绿道管理需要划定货车禁行路段,禁止货车通行。其他机动车按照限速行驶,注意文明行车,确保行人和自行车优先通行。同时,考虑到将来部分环城绿道路段有可能建成具有休闲、游乐、轨道观光功能的片区,《条例》规定休闲慢行专用路段和建有观光专用设施的路段,禁止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为将来环城绿道的发展提升预留了制度空间。

环城绿道串联城乡自然山水人文,服务百姓休闲游憩健身,是枣庄市优质的生态资源。为了让广大群众共享生态福祉,《条例》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引导推动绿道综合开发利用。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要求,规定可以采取公益性与营利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观光旅游、森林康养、休闲农业等项目,促进体育、文创、旅游等多元业态融合发展,实现资源保护与利用双赢。

《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的制定出台,在为该市环城绿道保护管理提供强大法律依据的同时,也为今后环城绿道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下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采取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等方式,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好该条例,确保其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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