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运行保障与政府自身建设重要主体的机关事务管理逐渐凸显出来,成为保障和彰显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领域。但是,当前的机关事务管理存在认识不清、实践混乱、理论支撑欠缺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机关事务管理并没有发挥其更好地保障国家治理运行的作用,甚至给国家治理运行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因此迫切需要改革。可通过机关事务治理角色的定位转型、治理机制下的职能强化、主体明确的网络治理、组织运行下的流程再造等路径,从体制机制上探索创新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模式。
〔关键词〕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传统分散化管理,网络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21)05-0083-07
〔收稿日期〕2021-07-06
〔作者简介〕孙维维(1989-),女,黑龙江大庆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国家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与机关事务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机制的改革与优化关系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作为机关运行保障管理主体的机关事务管理,应该置身于国家治理的大框架下谋求体制机制的创新与改革,以期更好地保障国家机关的运行与建设。目前,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举措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奠定了进一步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