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辉 卿水娟 贺勇
(1.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2.湖南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多样化,“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作表外业务”等影子银行乱象活动逐渐浮出水面,微观主体违约事件加速暴露,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极大挑战。根据国际评级机构穆迪最新出炉的《中国影子银行季度检测报告》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广义影子银行资产增长7 000亿元左右,达到人民币59.7万亿元,影子银行资产占名义GDP的比例从2019年底的59.5%上升0.2个百分点至59.7%,呈现出庞大规模。此外,央行公布的窄口径影子银行数据显示,影子银行规模从2002年的175亿元飙升至2019年的18.89万亿元,增长了约1 078倍。作为近年来金融体系中的“重量级选手”,影子银行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支撑作用不容小觑[1]。但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影子银行自带的高杠杆、高信息不对称性、法律主体不明确及监管难度系数高等特点加剧了金融脆弱性,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风险。同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特定的市场环境,而影子银行发展规模扩大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增加了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较差的财务状况,发生财务困境和债务条款违约的可能性增加[2]。因此,实务界和学术界应积极寻找监管影子银行的有效途径,引导影子银行在我国制度背景下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表示,审计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信息中介,一直享有“经济警察”之称,希望发挥审计优势以深入揭示影子银行等金融风险,促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