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国银 陈玉凤 蔡兴顺 张美娟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 611731]
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成为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平台经济也逐步成为新经济创新的重要动力源。近年来,平台型企业大量涌现,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同比增长10.9%①。随着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平台经济的业态和形式越来越多,新业态发展迅猛,各类业态持续活跃。如电商类平台淘宝、京东;生活服务类平台如美团等;旅行服务类如携程、去哪儿等;出行类的滴滴、哈啰等;知识技能类的知乎、TED等。平台替代了中间商、渠道商等主体的地位,实现去中心化,但由于移动化、社交化和智能化等功能深度使用,也凸显社会性与中介性[1]。
平台经济依托网络平台带来了创新,如共享平台,通过平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具有正外部性影响[2],也承载多种责任,有着不可避免的风险、声誉、信任等负外部性,如高太山[3]发现信息对接、行业规范、保障措施等难题。平台生态体系的优化与用户消费环境的再建诉求高涨,为此平台经济成为学术领域研究的焦点,尤其作为经济、管理、法律等领域的研究热点。关于平台经济的研究越来越多,从前期平台作用于平台经济新业态,聚焦模式与路径,如郝雅立与温志强[4]等提出共享单车治理研究;后期深化至平台经济再创新,力求实现平台监管与治理,如董成惠[5]的公共政策视角、李晓方[6]提出敏捷治理等。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发展,平台经济的治理问题越来越多,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