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会新,关忠路,张 淼,邢 会
(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天津 300401)
中国正处于由高速增长转换为高质量增长的关键时期,创新是实现经济转型的关键[1]。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政府为了促进创新发展对企业实施创新补助政策。政府创新补助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促进企业创新提供的专有资金,包括国家高新技术发展计划 (火炬计划、863计划)、企业自主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国有企业与政府具有天然的政治联系,受到政府高额的创新补助资金支持。李骏[2]研究发现,近七成的政府创新补助资金流向国有企业,然而即使在政府高额补助的资金支持下,国有企业创新也存在一些问题。2017年3月审计署审计了中国民航信息集团6个外部科技研究类创新补助项目,发现企业在获得高额创新补助后创新产出达不到预期目标,尚未完成验收,造成创新补助资源浪费;2011年公布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审计报告提到,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2009—2010年期间收到国家科技重大创新补助资金3775万元,而资金实际运用却为53万元,仅占资金的1.4%。可以看出,政府创新补助在对国有企业实施过程中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创新补助效果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监督是指对现场或者某一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管理,使其结果达到预期目标。常见的监督类型有政府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政府审计监督是国家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权力对创新补助进行监管,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