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涛
今年,车联网、网联车的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文件连续出台,参与制订文件的党政机构包括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
4月28日,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网联汽车 采集数据的安全要求》(草案)完成。标准草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以征求反馈意见。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完成《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9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关于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10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订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开始施行。
细读这些规范文件,不难发现各相关主管部门把完善标准作为加强车联网、网联车数据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安排,同时通过试行若干规定来检验标准规范的有效性。对制订标准本身,也编制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完善标准的任务时段则定在“十四五”期间。10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以“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在会上简要介绍了汽车信息安全相关4项国家标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