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伟



【摘要】东道国的税收营商环境是决定企业境外税收风险的关键性因素, 税收协定是解决企业涉税争议的有力工具。 本研究以金砖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和税收营商环境为切入点, 详细描述和分析金砖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与税收营商环境所带来的税收风险。 结果发现: 金砖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在常设机构认定时间标准, 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方面的征税税率以及协商程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税收营商环境既能反映企业显性和隐性的税收负担及其税收风险大小, 也能反映金砖各国之间的税收征管环境差异。 上述研究结果可以为进入金砖国家进行投资创业的企业的税收风险防范提供经验借鉴与理论参考。
【关键词】金砖国家;税收风险;税收营商环境;税收协定
【中图分类号】 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1)19-0154-7
从2010年“金砖五国”形成以来, 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到其他金砖国家进行投资, 却疲于应对诸多不确定性风险。 实际上, 这些企业面临的税收问题已经成为其“走出去”的最大障碍, 尤其是近些年媒体频频报道了有关我国企业因税收问题导致“出海”失败或惨遭巨额损失的案件。 比如, 2011年中兴通讯在巴西遭遇2.5亿元的税务处罚事件, 小米公司在印度遭受的税务危机事件①。 之所以如此, 主要原因是我国企业对投资所在国的税收营商环境不熟悉, 或者是对两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Bilateral Double Tax Treaty, 简称“税收协定”)不了解, 从而遭受到东道国的税收歧视或不公平待遇, 使其本应享受的税收待遇未能享受甚至无法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