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晴怡 张瑶
一、引言
自2019年12月底新冠疫情爆发以来,2020年我国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莫大的冲击。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的占比是有很大的比重的,然而,在此次新冠疫情的不可抗力到来之际,我国中小企业也正面临着巨大的生存经营挑战。2020年2月初,北京大学ESIEC团队就对此次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就部分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受访企业现金流仅能支撑三个月左右,而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业在二月初尚未复工。这就意味着在未来,可能将有一大批中小企业在中国市场上走向消亡。以“破产清算”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一审案件的检索结果显示,2019年12月-2020年12月期间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达到51601篇,同2018年12月-2019年12月相比增长了约31%,且几种分布在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广东省三省。由于该三省的中小企业规模占比较大,在这次全国范围内的破产风波中,遭受损失也是最大的。故而,这个增长速度在反映新冠疫情对我国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发出巨大挑战的同时,更让我们更多关注到如何使得中小企业在法律上更好的进行破产的问题,使本文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程序的特殊性
重整失败率高是中小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一个特性。中小企业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占有很大的一部分比重,在全民创业的年代,每年产生的中小企业数量是及其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