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与性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关系协会是由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主管,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依法批准的非赢利性社会团体;是政府与民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创建和谐社会,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的正能量社会组织;是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凝聚社会力量,组织智囊团队,致力于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为社会民众服务,广交朋友,诚信合作”是协会恪守的信条。
二、历史沿革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关系协会于1988 年成立于呼和浩特市,至今已有30 多年历史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关系协会是全国成立较早的省级协会,是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成立最早的一家公关组织。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关系协会的带动与影响下,新疆、宁夏、广西、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也都先后建立了公关协会,一时成了中国公关事业上的一大亮点。首任会长珠岚其其柯(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厅厅长)被增选为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的副会长。在她的积极倡导与努力下,人们的头脑中开始有了公关的概念,社会对公关的认知度与关注度与日俱增。可以说,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关系协会从成立之初,便具有了立足内蒙古,放眼全国和世界的先决条件。
珠岚会长随同布赫委员长调往北京之后,内蒙古公共关系协会于1994 年经过改选,组成了以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伊钧华为会长,杨震南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的第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是自治区原常务副主席刘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