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昊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随着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移动支付的普及,平台经济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持续活跃、蓬勃发展,平台交易商家的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不可避免地涌现。由于互联网平台交易双方是通过平台远程非接触式地交易,商家夸大产品质量、虚假宣传的激励很大,且商家会通过恶意刷销量刷好评规避平台监管和声誉损失。2019年8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李凌(2015)提出应对平台企业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时期进行分类,采用原则性指导意见而非成文法规,成立跨部门的综合协调体制监管,健全税收、补贴等政策等意见。吴德胜等(2008)认为网上交易的搜寻成本、商家声誉造成价格离差。李波等(2013)认为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不确定造成商品质量问题,解决方法是采用在线信誉、信息传递手段、社会信用体系促进、质量检测和质量保证对平台商品进行质量监督。王勇等(2020)得出在平台市场规模较大情况下,单一监管模式下平台企业私人监督由于政府公共监督;在企业承担较大连带责任情况下,协同监管模式优于单一监管模式。
假设1:本文博弈过程的三个参与主体:商家为参与人1;平台企业为参与人2;消费者为参与人3。……